[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4-0006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9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9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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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 2024-03-29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9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棠香办事处发〔2024〕17号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17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结合我区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工作(以下简称“春防行动”),有效应对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我街道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坚持常年强制免疫与季节综合防控相结合,通过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全面落实畜禽集中强制免疫、消毒灭原、疫病普查、畜禽驱虫、防疫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等措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和防疫质量,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动物产品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对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口蹄疫、鸡新城疫等5种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应免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春秋集中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二)对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实施强制免疫,城镇养殖犬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农村散养犬应免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三)牲畜免疫标识佩戴率、畜禽免疫档案建档率和散养畜禽免疫证明填发率均要达到100%。
(四)畜禽疫病普查面、畜禽圈舍消毒面、畜禽驱虫面均要达到100%。
(五)全面开展养殖环节防疫监管,建立健全规范的监管记录和档案,监督指导规模场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制度。
(六)对所有行政村、畜禽养殖场(户)的防疫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达100%。
三、时间安排
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启动时间为3月15日—4月25日,各村、社区可结合气候条件、畜禽养殖数量、防疫人员数量、防疫物资组织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汇报,农服中心落实人员、经费、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强制免疫补助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提前将春防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
(二)强化大宣传大排查行动的开展。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三级两专”,特别是“专班专人”作用,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要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排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
(三)狠抓大清洗大消毒工作的落实。各村、社区要利用春防契机督促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屠宰、流通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降低面源污染。各村社区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春防工作期间,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四)强化督促考核。村社、农户和规模养殖场综合防控行动进展情况和防控工作质量,特别是要加强对防疫人员和自主免疫规模场强制免疫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同时,要严格考核目标任务,严格兑现奖惩,通过考核达到调动积极性和促进工作开展的目的。
(五)强化生物安全。防疫人员必须把生物安全摆在首位,严格遵循免疫操作规范,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防疫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鞋套(或雨靴),进出严格消毒。免疫后产生的废弃物,必须自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扔乱弃现象的发生。
(六)落实督促检查。农服中心要结合防疫工作实际情况,对防疫委托或外包的要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免疫工作进度和质量、防疫档案的建立、疫情监测和报告、防控措施落实以及防疫责任制的建立情况。农服中心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各村、社区春防工作情况开展督查,跟踪行动进度,消除隐患。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