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3-00046 | [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3〕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0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6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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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0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棠香办事处发〔2023〕9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大足区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大足农委〔2023〕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街道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发生,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现将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力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其他动物疫病有效控制,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春防行动时间定为3月15日—4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工作标准,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及时做好工作汇报,落实人员、经费、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将春防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规定发放,规范使用。
(二)全面开展大宣传大排查行动。各(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短信、群发微信等多种形式,要进村到社、逐家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相关政策,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常识,开展院坝会、交谈会等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养殖场户防疫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严格落实养殖、交易、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环节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排查制度,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采取措施和上报,严防疫情扩散。
(三)落实大清洗大消毒工作到位。各村(社区)要利用春防契机督促指导养殖、流通、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屠宰、流通、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农业服务中心要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建立消毒台账,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四)强化生物安全。防疫人员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循免疫操作规范,严格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的动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防疫人员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和疫苗领取告知书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要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防疫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宣传指导工作等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免疫后产生的废弃物,必须集中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扔乱弃现象的发生。
(五)严抓防疫巡查监管。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强化规模养殖场的精细化监管,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畜禽散养户的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
(六)加强督促检查。各村(社区)要加强监督农户、规模养殖场综合防控行动进展情况和防控工作质量,特别是要加强对防疫人员和自主免疫规模场强制免疫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要结合防疫工作实际情况,对防疫委托或外包的要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免疫工作进度和质量、防疫档案的建立、疫情检测报告、防控措施落实以及责任制建立情况。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各村(社区)春防工作情况开展督查,跟踪工作进度和质量。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