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3-00009 | [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3〕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4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3-00009 |
[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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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4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棠香街道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示范建设工作小组的通知
棠香办事处发〔2023〕3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棠香街道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示范建设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办、站、所、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街道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示范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经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棠香街道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示范建设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龙 刚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冯兴华 人大工委主任
陈 皓 党工委副书记
唐 甜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田甜、黄仁丽、邹碧英、刘含桥、宋禄莉
赵学林、赵 君、姚文丰、郑光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党工委副书记陈皓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张田甜、黄仁丽、郑光霞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各村(社区)分别成立相应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示范建设工作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本村(社区)的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示范建设工作。
各办、站、所、中心和各村(社区)严格按照《棠香街道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按时稳妥推进,符合区档案局、区乡村振兴局检查要求。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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