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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47484162T/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棠香办事处发〔2023〕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3-02-06
[ 成文日期 ] 2023-01-3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47484162T/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棠香办事处发〔2023〕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3-02-06
[ 成文日期 ] 2023-01-30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3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棠香办事处发〔20231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23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村(居)委会,各办、站、所、队、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202304号文件2023年120日全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判形势,锁定目标任务

2023年,全国征兵时间已进行2年两次征兵工作,征兵政策宣传成效明显,但因大学生在区外就读较多,大学生就校报名逐年增多,加上很多高学历适龄青年毕业后多数均在外就业其本人和家属对征集热情不高出现“高学历征兵难”、“大学毕业生当兵冷”现象。各村(居)委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预防征兵工作出现意外情况,结合元旦、春节期间大量外出人员返乡契机,及时开展全方位宣传和动员应对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的征兵任务,要求实现“大学生新兵比例达到90%以上,大学毕业生占大学生新兵总数的60%以上,退兵率在为零的总目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把工作往前赶,往实里抓,为完成今年征集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征集重点,强化征集服务

兵役征集对象摸底工作是征兵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各村(居)委要严格落实《兵役法》等规定,对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应统计到,符合征集条件而需要当年缓征的青年,应具备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2023年征集动员的重点对象要以20222023年大学毕业生和大学在校生为征集主体,符合年龄条件的往届大学毕业生也征集,各村(居)委要围绕征集大学毕业生对象主体转变,采取“一对一”上门宣传服务。同时要到对辖区内适龄青年:总数清、文化程度清、身体状况清、现实表现清、家庭情况清、个人意愿清、家长态度清、人员去向清、联系方式清,为做好2023年征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各村(居)委于1月前将春季征集摸底情况报街道征兵办。

三、创新宣传手段,锁定主体对象

各村(居)委要利用重要集会和各类学生和青年寒暑假返乡等时机,针对性入户大学生适龄青年家里“一对一”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向大学生适龄青年及家长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国防动员法》等法律法规,将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关心的考取军校、改选士官、优抚安置、政治待遇等问题作为宣传重点,使适龄青年及家长做到入伍条件知、部队目标明、退伍政策清,努力营造依法服兵役的光荣感,激发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热情。

四、明确专人负责,抓好网上预征

今年是全面推行网上征兵的第7年,征兵工作从登记报名、预征管理、体检政审、定兵公示等所有环节都必须在网上同步操作。

(一)登记报名。各村(居)委在搞好兵役征集摸底的基础上,做好预征对象登记工作,202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3月1日前登陆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申请当年缓征的只可进行兵役登记,其他青年可在春季2月10日前或秋季810日前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登记报名完成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三)预征管理。各村(居)择优推荐预征对象,按不低于去年下达的双合格征集任务数的1:5倍确定预征对象,逐一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对参军意愿比较强烈的人员,要热情鼓励和支持;对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要积极进行动员;对自身素质比较好、思想处于犹豫的人员,要经常上门进行针对性宣传;对在外务工有参军意愿的人员,要留好联系方式,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提醒他们返乡应征前带回打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从即日起,各村(居)委务必将应征适龄青年报名情况及时报街道征兵办。联系姚文丰;联系电话:023-43760522

附件:1.棠香街道2023年度各村(社区)春秋季征兵目标任务分解表

      2.棠香街道2023年预征对象花名册

3.2023年春秋季征兵宣传政策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202313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大足区棠香街道2023年春秋季征兵

目标任务分解表

任务单位

春季

秋季

责任人

联系领导

备注

报名任务数

大学生任务数(人)

报名任务数

大学生任务数(人)

总数

双合格大学毕业生任务数

总数

双合格大学毕业生任务数

红星社区

10

9

2

10

9

2

莫成见

陈  皓


报恩社区

7

6

2

7

6

2

覃帮明

杨思泉


金星社区

5

4

1

5

4

1

隆中勇


五星社区

5

4

1

5

4

1

贺方见

陆  勇


水峰社区

4

3

1

4

3

1

吕宏波

唐  甜


东关社区

5

4

1

5

4

1

陈善昆

黎功胜


海棠社区

4

3

1

4

3

1

罗祥林

伍绍文


三合社区

4

3

1

4

3

1

何  攀


和平村

4

3

1

4

3

1

蒋福银

陈  皓


冉家店村

4

3

1

4

3

1

隆中奎

唐  甜


双丰村

4

3

1

4

3

1

郑圣菊

范才秀


惜字阁村

4

3

1

4

3

1

梁华全

冯兴华


合计

60

48

14

60

48

14




注:今年上检双合格人员的90%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入伍新兵要求60%具有大专毕业以上。从即日起,在这段时间内将适龄青年联系姚文丰;联系电话:023-43760522各村(社区)适龄青年报名时,可以采取本人网上报名或请带上本人的身份证(非农青年的户口本)、毕业证到街道武装部或所在村(社区)进行网上报名,春季征兵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101800。秋季征兵报名截止时间810日1800


附件2

棠香街道2023年春秋季预征对象花名册

填表单位(村<社区>)盖章: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本人意愿

家长态度

身体状况

现实表现

当年缓征原因

家庭地址













































注意:1、统计人员为20231231日前,199911日——20051231日出生)满18岁至24岁的所有男性青年(高中毕业到21岁,高职(大专)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到24其他类型大学生不超过22);2、身体有明显残疾人员不予统计;3、统计要实事求是,此表作为街道征办掌握底数之用。4、去向栏填写务工、待业、上学。

填表人签字: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附件3         

2023年春秋季征兵宣传政策

一、2023年征兵时间

全国春季征兵时间2022121日 至 202321018

全国秋季征兵时间202351日 至 202381018

二、征集对象和年龄要求

(一)征集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200111日——200512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理工类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工和技师学校毕业生

1.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大量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

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龄

1.男青年为当年1231日以前年满18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

2.女青年为当年1231日以前年满18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其余按照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从2014年起征集对象体格基本条件为:男青年身高160cm以上,女青年158cm以上;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应征青年视力标准统一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四、应征入伍程序

(一)男生报名程序

1.网上登记,春季征兵今年210日前或秋季征兵810日前,有应征意向的适龄男性公民(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区(县)及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需领取兵役登记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

3.体检和政治考核。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考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区(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开展政治考核工作。

4.走访调查。政治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区(县)级征兵办参加各区(县)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的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区(县)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张榜公示。

6.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区(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有将加盖区(县)级征兵办公室《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女兵征集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女兵征集规定时间内,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审核报名人员基本资格和高考成绩,并根据高考分数择优初选预征对象。在2023年女兵征集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3.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实行量化打分,现场公布分数。

4.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将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交应征地区(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春季3月中旬或秋季8月中旬,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区(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区(县)征兵办根据市征兵办通知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有将加盖区(县)级征兵办公室《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五、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交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一)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二)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三)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的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六、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5.政府扶持就业创业。

①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我市2020年度给退役义务兵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约为2.28万元。退役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发约1.14万元。

②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③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2023年起,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岗位定向招录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

④免费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由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⑤税收减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国家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2021年起,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2.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1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3.增发优待金

①从我市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为其家庭一次性增发家庭优待金,具体为:本科毕业生[含研究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批准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的65%增发,专科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按批准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5%增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和大学新生按批准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的45%增发。

②从我市参军入伍且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征集到西藏、新疆两地服役的义务兵,按批准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的45%一次性增发。

4.拓宽就业安置渠道

①在军队服役5()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入伍地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②各区县乡镇机关的专职武装干事职位空缺时,可以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

③鼓励深度贫困地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

④在组织选调生招录中,高校党委积极推荐有服役经历的大学毕业生报考。

⑤适当提高政法干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其招录计划不低于总计划的10%,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⑥鼓励部分基层行政执法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

⑦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市国有企业、消防救援队伍和重庆警备区聘用文职人员,同等件下优先招录聘用。

5.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免推荐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8.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9.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请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10.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详情见第五条学费资助。

11.享受升学优惠政策。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退役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获三等功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毕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2.享受就业安置优惠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可视同当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地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1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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