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2-00090 | [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2〕2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01-10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7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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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2〕2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01-10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2年度棠香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棠香办事处发〔2022〕2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2年度棠香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办、站、所、队、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棠香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度棠香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应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七条规定,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按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街道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预防辖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棠香街道创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通过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的目标。
三、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一)应急办监管行业。非煤矿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2家,游乐园2个,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微小企业共2000余家,其中大型商场5家,烟花爆竹行业公司1家,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道路交通、各村道、载客机动车及摩托车(乡村道路85公里,载客机动车及摩托车9800余辆),各类微小企事业单位9600余家,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
(二)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村居建设服务中心监管行业。建筑设施在建工地27个,社区老旧小区改造1个(报恩社区),村C、D级危房改造4个,地质灾害点5处,清明桥集中式饮用水源1处,村(社区)垃圾收运点73个,“四清四治”企业150余家次。
(三)农业服务中心监管行业。小二型水库1座、山坪塘55口、石河堰12处、提灌站4处,蔬菜种植大户4户,收割机2台、农用拖拉机27台,农资销售店6家,森林防火。
(四)民政和社区事务办监管行业。小学校和幼儿园32所,校车及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敬老院3家。有大小庙宇72所,文化娱乐场所49所。
四、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2022年全街道共有安全监管人员34名,其中应急办监管人员5名;农业安全监管人员4名;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监管人员3名;环保行业安全监管人员3名;经发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2名;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行业安全监管人员4名;社区文化服务中心2人;棠香学区办6人;物业安全监管人员2名;交安办3人。重点行业全年计划检查2次(加油站4家、加气站1家,游乐园2个,人员密集场所3处)。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
2022年我街道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4名,执法工作日8466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900天,非执法工作日4778天,监督检查工作日1788天。2022年计划开展重点检查586次、一般检查78次,具体如下:
(一)应急管理办监管行业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和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
根据监管危险化学品的风险等级、生产情况等分析,全年计划开展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加油站、加气站5家,烟花爆竹公司1个,开展重点检查共计84次(详见附件1)。
2.消防安全的检查
全年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50次,重点检查150次,主要对街道娱乐场所、网吧、学校、酒楼、宾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
全年计划对街道的非煤矿山进行1次重点监督检查。(详见附件1)。
4.较大风险工贸企业和一般风险企业的安全检查
全年计划对10家重大风险企业开展重点检查120次。(详见附件1)。
(二)综合行政执法办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全年计划共有行政执法工作日747天,全年计划开展建筑安全监督检查32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3家次、一般检查9家次。(详见附件2)
(三)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全年计划共有行政执法工作日747天,全年计划开展环境质量监察工作检查24家次。其中:重点检查16家次、一般检查8家次。(详见附件3)
(四)农业服务中心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全年计划共有行政执法工作日996天,全年计划开展农业生产安全监督检查36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2家次、一般检查14家次。(详见附件4)
(五)宗教场所安全检查方面
按照测算,全年计划共有行政执法工作日498天,全年计划开展安全检查40次,其中:重点检查31次,一般检查9次。(详见附件5)
(六)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安全检查方面
按照测算,全年计划共有行政执法工作日996天,全年计划开展敬老院安全检查36次,全为重点检查36次(详见附件6)
(七)经济发展办安全检查方面
按照测算,全年计划共有行政执法工作日498天,全年计划开展安全检查16次,其中:重点检查14次,一般检查2次。(详见附件7)
(八)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全年计划共有行政执法工作日498天,全年计划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监督检查34家次。其中:重点检查31家次、一般检查3家次。(详见附件8)
(九)学区办校园安全检查方面
按照测算,全年计划共有行政执法工作日1494天,全年计划开展校园安全检查32所学校,其中:重点检查25次,一般检查7次。(详见附件9)
(十)交安办交通安全检查方面
按照测算,全年计划共有行政执法工作日747天,全年计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169次,其中:重点检查154次,一般检查15次。(详见附件10)
六、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各责任办站所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在上月前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中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等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日期及随机抽调的检查执法人员。
(二)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书面记录检查时间、地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其处理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应出具《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勘验笔录》或《询问笔录》等行政执法文书。并由检查人员及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时,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或委托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各责任办站所在监督检查中,安全隐患等问题应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及时移交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交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相关单位对其停止供电措施。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行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行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五)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的要求,各责任办站所要总结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检查工作台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完成后,各责任办公室应当在当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并上报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督查监管考核。街道纪工委陪同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季度末对各行业监管办公室进行督查,督促各办站所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考核计划,对未落实检查计划的办站所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1.2022年度棠香街道应急管理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2.2022年度棠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3.2022年度棠香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4.2022年度棠香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5.2022年度棠香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6.2022年度棠香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7.2022年度棠香街道经济发展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8.2022年棠香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9.2022年棠香街道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0.2022年棠香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7日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党政办 2022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