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2-00027 | [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2〕4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01-12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2-00027 |
[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2〕4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01-12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足区棠香街道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棠香办事处发〔2022〕4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大足区棠香街道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和全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我区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6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5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1〕82号)、《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2〕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对城镇燃气安全有关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和武隆凤山街道机关食堂安全事故教训,坚决“控大事故、防大灾害”,坚持“市级指导、区县落实、企业主体、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基本原则,聚焦燃气经营、公共场所燃气、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等领域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深化全市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7项专项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全面规范和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商场、酒店、餐饮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100%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张贴画报),燃气经营企业100%建立一线员工“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以下称“两单两卡”);四类场所100%公示燃气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公共场所燃气、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100%完成整治;深入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和管道设施安全管理,新增各类用户、既有单位用户、既有老旧小区和困难群众用户100%安装,燃气管道、站场设施100%普查建档并按计划开展改造更新,推进管网设施智能化管理;已取证燃气经营企业100%完成安全达标评估,整顿整合、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燃气经营企业;区属燃气经营企业100%制定(修订)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100%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100%开展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到2022年底,全区燃气运营和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
1.加强公众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宽燃气安全宣传平台,丰富宣传内容,利用居民小区楼栋公告栏、公共交通媒体、各类户外广告、电梯及物业广告、融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党政办、经发办、应急办、规建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村居建设中心、棠香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燃气公司)
2.深入推进“两单两卡”。开展“两单两卡”交流、展示等活动,提高燃气经营企业和一线员工“比、学、赶、超”积极性,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在单位用户推广燃气设施管理人员“两单两卡”。(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
(二)进一步深化挂牌公示
落实公示牌动态管理。建立燃气经营企业重大风险点(源)清单、重大隐患清单、特殊用气场所清单,对照安全责任公示挂牌要求,建立安全责任公示牌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明确执行挂牌、摘牌程序,更新挂牌清单。(责任单位:经发办)
(三)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治
1.深化燃气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燃气经营企业经营安全风险和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督促企业逐一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现场类、设施类隐患立查立改,对管理类、制度类隐患,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责任单位:经发办、应急办、棠香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2.深化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酒店、小旅馆、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群租房、民宿等场所及用户清单。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公共场所物业管理单位、用户对照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应急办、棠香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3.深化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燃气经营企业、物业企业全面排查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箱(柜、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等部位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经发办、村居建设中心、综合执法办、派出所、棠香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4.深化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在建工程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责任和措施、不按规定检验主要管材、未经验收合格投运等问题隐患。(责任单位:村居建设中心、综合执法办、棠香市场监管所、经发办、各村(社区))
(四)进一步深化技防物防
加快管道设施改造更新。在已开展城区老旧管网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更新改造步伐。燃气经营企业和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等档案管理单位要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普查建档,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对2000年以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编制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对无法查找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的,按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处置。(责任单位:经发办、规建办、综合执法办、村居建设服务中心、应急办、棠香规自所、棠香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五)进一步深化监督执法
加强燃气安全执法能力建设。明确燃气安全执法职责,将燃气安全执法纳入各类安全检查必查内容。加强燃气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燃气行业专职行政执法队,配备与行业管理需要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和物资装备。(责任单位:党政办、棠香司法所、经发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1月10日前)。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各村(社区)、各相关企业按照整治方案和市、区、街道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深化排查(2022年1月至2月底)。深化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燃气安全整治排查基础台账清单。燃气经营企业负责非居用户隐患排查,各部门积极配合,1月16日前全面完成;燃气经营企业配合各村(社区)推进辖区居民用户隐患排查,2月底前全面完成。在排查过程中用户拒不配合,导致燃气企业不能入户的,由公安机关协助入户。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每日将排查情况报街道规建办。
(三)整治攻坚(2022年1月至6月底)。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按“五定”原则立查立改,采取领导挂帅、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等手段方法,对排查出来的分级分类隐患台账,重大问题报请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挂牌督办;一般问题报请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督办;常态化问题报请由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主要领导督办。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7月至12月底)。强化措施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总召集人,联系村(社区)领导为召集人,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各村(社区)书记部门为成员。工作专班每月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整治工作。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经发办、应急办、规建办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12个排查整治组:
排查联系领导 |
排查整治范围 |
排查整治组 长 |
排查整治成员 |
李福明 |
和 平 村 |
张田甜 蒋福银 |
周大理、李亮儒、刘义、孙怡、杨斯晴、何春路、孙哲人、王寅、聂琦、两委干部 |
张 军 |
水峰社区 |
刘含桥 吕宏波 |
黄萍、张晚秋、黄盟、周绍春、刘大容、唐正菊、两委干部 |
冯兴华 |
惜字阁村 |
郑光霞 梁华全 |
谷易、何永秀、龚德奎、谭清心、唐大斌、陈再炜、杨霖、肖寿菊、胥小二、郑斯璇、两委干部 |
陈 皓 |
红星社区 |
黎中文 杨春燕 莫成见 |
戴晓磊、陈俊、简晓春、梁文龙、郑明君、陈仕华、黄万忠、杨莫斌、刘启彬、程中琼、张从琼、两委干部 |
李 希 |
双 丰 村 |
孙大兵 谢后国 国 |
康毅、赵宗奎、欧邦能、陈俏俊、喻蓉、郭玉峰、李鸣镝、两委干部 |
黎功胜 |
东关社区 |
姚文丰 陈善昆 |
林开树、陆敏、龚朝玉、程杰、钟远、两委干部 |
范才秀 |
金星社区 |
唐家甫 隆中勇 |
宋文芳、吴良贵、陈康、肖芥、杨兰、两委干部 |
杨思泉 |
报恩社区 |
宋玉萍 覃帮明 |
李云楠、许成兰、沈伟、宋禄莉、蔡洪英、周心齐、邓道华、两委干部 |
何 攀 |
三合社区 |
胡亚南 陈虎 |
李雪燕、赵君、杨婕、陈吉学、陈胜 |
伍绍文 |
海棠社区 |
赵 勇 罗祥林 |
张贵兰、杨蕾、王五伦、赵练勇 |
陆 勇 |
五星社区 |
杨俊禄 贺方见 |
刘体旭、姚学高、高锋、廖健、王志 |
唐 甜 |
冉家店村 |
邹碧英 隆中奎 |
谢贤政、陈漓、赵学勤、严颖、叶俊 |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各村(社区)、各物业服务企业、燃气公司棠香站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措施,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环境。要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明确工作职责。应急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各联系村(社区)领导负责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执法监督。各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对燃气充装、运输、使用、建设、运行等环节,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同时,要畅通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作用。
(五)加强督导考核。街道纪工委、应急办要采取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定期报告,并将督导检查情况、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相关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要加强本辖区的督导检查,组织力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跟踪督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并严格对标开展考核,严肃奖惩和追责问责。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有关部门于每月15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报送规建办。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党政办 2022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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