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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84212481N/2021-00014 [ 发文字号 ] 〔2021〕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铁山镇 [ 发布日期 ] 2021-09-07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84212481N/2021-00014
[ 发文字号 ] 〔2021〕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铁山镇
[ 发布日期 ] 2021-09-07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有效性 ]

大足财采购〔2021〕1号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大足财采购〔20211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及限额标准》)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目录及限额标准》实行全市统一的目录管理,执行市、区(自治县)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涉密项目采购严格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939号)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变动,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11日起执行,如市财政局《目录及标准指引》无变化,往后年度按此通知要求继续执行。执行过程中,相关品目、采购执行方式、限额标准等内容因政策制度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013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114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0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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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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