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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02726T/2022-00063 | [ 发文字号 ] | 通桥办事处发〔2022〕3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通桥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1 |
[ 成文日期 ] | 2022-06-2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02726T/2022-00063 |
[ 发文字号 ] | 通桥办事处发〔2022〕3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通桥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1 |
[ 成文日期 ] | 2022-06-22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通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在龙水湖饮用水源地开展禁止游泳联合劝导制止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桥办事处发〔2022〕35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通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在龙水湖饮用水源地开展
禁止游泳联合劝导制止工作方案的
通知
街属各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大队、通桥派出所,有关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在龙水湖饮用水源地开展禁止游泳联合劝导制止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通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在龙水湖饮用水源地开展
禁止游泳联合劝导制止的工作方案
目前正值炎热夏季,龙水湖游泳、戏水人员众多,对饮用水源水质造成污染,也易造成人员溺水等安全事件。为确保龙水湖饮用水水质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特组建联合巡逻劝导制止队伍在龙水湖饮用水源地开展禁止非法游泳巡查劝导制止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联合劝导制止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联合劝导制止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现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肖朝琴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燕中彬 街道武装部长、副主任
周 全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李泽有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何昌正 街道应急办主任
刘 波 街道村居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龚仲兰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剑光 通桥派出所所长
廖永伦 茅店社区书记
舒蓉 山湖社区书记
杨家友 天桥社区书记
龚碧凤天星社区书记
米雪梅 青春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通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由李泽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确保龙水湖饮用
水源地周边群众及外来市民的生命安全。
三、工作时间
2022年6月24日—9月10日(结束时间依据天气情况
确定)
四、工作时段
每日5:30—21:00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
通过在辖区各社区、各小区、景区门口等重要路段发放《关于禁止在全区饮用水源地从事违法行为的告知书》宣传单、制作公告牌、温馨提示、警示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劝导制止
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组建巡查队伍,在龙水湖景区大门、侧门及可以进入景区的路口设置卡点开展劝导制止工作。在重要时段(早晨5:30-7:30,中午12:00-2:30,傍晚5:30-9:00)、重点区域(景区码头、音乐广场、女儿弯广场、锅底凼)开展巡查,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游泳人员,立即劝阻上岸,并开展宣传教育。
六、联合劝导队人员组成(共16人)
通桥街道10人,派出所6人。
七、注意事项:
1.巡逻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戴好口罩,保证自身安全。
2.劝导过程中巡逻人员要注意个人形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做到劝导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重庆市大足区通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