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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9439/2021-00057 [ 发文字号 ] 拾万府发﹝2021﹞26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拾万镇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9439/2021-00057
[ 发文字号 ] 拾万府发﹝2021﹞26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拾万镇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有效性 ]

拾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拾万镇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拾万镇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拾万镇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人民政府

                     2021 年1 月 28 日

  拾万镇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新冠防组综合发〔20216号)要求,进一步指导我镇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减少人员流动各项措施。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引导国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区的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其他为地级市) 人员暂缓来足返足。

(二)减少人员聚集。各村(社区)在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等活动,严格管理棋牌室等密闭娱乐场所,减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各村(社区)要督促本辖区不举办庙会集会,不举办大型文艺汇演和展销,不大操大办宴席,“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不办无事宴”,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 10 人以内的新风尚。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 50 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批,村(社区)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督促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即日起至38日春运结束期间, 所有返乡人员(指从外地返回人员,包括:1.跨省返乡人员;2.来自市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区县的返乡人员;3.市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证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下同)返乡。返乡人员返乡前应告知村(居)委会,返乡后在12 小时内向村(居)委会报备,由各村(社区)查验其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各村(社区)要立即安排,督促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自行前往镇卫生院进行核酸采样,卫生院将样本送医共体牵头单位进行检测。返乡后实行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 7 天和第14天自行前往镇卫生院分别进行一次核酸采样,镇卫生院将样本送医共体牵头单位进行检测,返乡不满 14 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各村(社区)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排查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国内中高风险区来足返足人员和入境来足返足人员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大足新冠防组综合办发〔20215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车、QQ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防控措施和法律责任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强化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对于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蔓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早发现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在全面落实《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版)》要求基础上,将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村(社区)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镇街采样、区级检测”,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第一时间送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经开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等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三)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镇卫生院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敬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镇卫生院指导零售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并及时汇总上报将有关情况。

三、早报告

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1 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 2 小时内报告镇(街)卫生院。

四、早隔离

(一)快速响应。各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镇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卫生院在1.5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各专项工作组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二)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在 24 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四)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五)实施全员核酸筛查。区核酸检测组要制定大规模人群采样作战图,周密详细部署采样点设置、采样队伍配备、人员组织、核酸检测力量安排、样本转运等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六)建立信息平台。要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七)开展环境消杀。各镇街、村(居)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一)可疑患者转诊。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区卫生健康委和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和村(社区)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二)严格院感防控。镇卫生院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卫生院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

六、强保障

(一)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专项工作组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 24 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镇、村、社三级预防网作用,落实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包”责任体系,落实镇干部、村(居)干部、派出所民警、乡村医生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落实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辖区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能力保障。加强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镇卫生院组建核酸采样检测队伍和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核酸采样队伍由镇卫生院全体检验人员和 50%的临床医护人员组成,流行病学调查队伍由镇卫生院50%医务人员组成。

(三)物资保障。各村(社区)要细化应急预案,开展培训演练,提前准备防护物资。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辖区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四)督导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纳入各村(社区)考核内容。各驻村联系领导要落实包村(社区)责任制,指导各村(社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镇纪委加大督查力度,在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部门解读:

【图片解读】《拾万镇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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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万府发﹝2021﹞26号关于印发《拾万镇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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