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617448577272/2025-00011 | [ 发文字号 ] | 三驱府发〔2025〕8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三驱镇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5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617448577272/2025-00011 |
[ 发文字号 ] | 三驱府发〔2025〕8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三驱镇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5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足区三驱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驱府发〔2025〕8号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足区三驱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办公室,镇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工作,切实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按照区卫健委、区委政法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大足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卫委〔2025〕7号)要求,三驱镇党委政府会同三驱中心卫生院、三驱派出所、三驱司法所等部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5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春季专项行动。现将《大足区三驱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足区三驱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2025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严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根据区卫健委、区委政法委等部门的工作部署,经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5月底,在全镇范围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春季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走访调查、见面核查、诊断评估,全面彻底摸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健全完善基础信息档案台账,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切实落实分级分类分色做好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有效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 底数清晰。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防控、基层兜底、国家信息平台等优势,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切实做好疑似患者排查发现、随访服务、诊断评估、治疗服药等服务,摸清患者底数和风险底数。
2. 重点突出。重点针对疑似、失访、持续不服药、无监护或弱监护、流动暂住患者等开展重点摸排梳理,并按照管控要求,分别落实有效随访、服药治疗、监护看管等管控措施。
3. 分工合作。镇综合管理小组要充分发挥属地责任,组织做好辖区疑似患者排查发现、联合服务管理;精神专科医院为重要技术支撑,做好患者诊断评估,就诊患者信息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落实好患者日常服务管理。公安机关牵头做好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排查发现工作。
1. 疑似患者排查。按照属地主责的原则,镇级每半年,村(社区)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排查,逐村逐户、人人见面,做到应排尽排,用好全市“社会·渝悦·精神卫生”系统的三级贯通,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疑似患者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及社会单位应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滚动排查。对排查出的疑似患者,及时通报区级管理办公室,区级管理办公室组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诊断评估。
2. 失访患者清查。各村(社区)要加强失访患者动态排查,及时掌握信息,不定期对卫生库和公安库的失访患者进行梳理,加强对失访患者进行排查,逐人建立工作台账,查找失访患者下落。
3. 不服药患者调查。镇综合管理小组及村(社区)联合服务(关爱帮扶)小组要及时梳理辖区不服药患者信息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开展不服药患者调查,分析研究不服药原因,对因家庭贫困无法解决服药费用的,要积极解决服药费用问题;对因路途遥远,取药不方便的,要采取送药下乡的方式,确保患者有药可服;对于因服药副作用较大或者患者主观不愿意服药的,要加强服药教育宣传,及时向患者监护人宣传患者不服药的危害,全力督促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
4. 患者监护能力调查。镇综合管理小组及村(社区)联合服务(关爱帮扶)小组要及时梳理辖区无监护、弱监护患者信息,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人指定监护人,落实患者监护责任,督促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确保患者有人监管。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换工作。
镇级各办公室之间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信息交换,相互通报患者随访、诊断评估、肇事肇祸等情况,跟踪患者住院、服药、监护、病情等信息。各村(社区)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成员日常发现患者有疑似、失访、无监护、服药不规律等情况要立即报告镇综合管理小组。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对门诊确诊患者和住院患者出院时及时做好“一历八单”信息流转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送医救治工作。
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推动落实医疗保险、救助帮扶、治疗服药、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公安民警(辅警)根据情况需要,在配齐相应警力、装备情况下,协助村(社区)、患者监护人送患就医。
(四)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工作。
镇综合管理小组通过定期联合督导、联合培训等方式,督促指导村(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规定,落实小组会议、定期随访、诊断评估、救治救助、联合处置、信息交换等制度,充分利用好“社会·渝悦·精神卫生”系统,及时开展联合随访,动态掌握患者现实状况、病情变化、治疗服药、监管看护、在(失)控等情况,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落实分级分类分色管控措施;对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要立即报告镇综合管理小组,并协助做好送医治疗或应急处置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联合处置工作。
建立由精防人员、社区(驻村)民警、村(社区)委员会成员、网格员等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和精神科医师、护士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开展危险行为防范措施等相关培训,指导患者家属、监护人参与应急处置,定期开展演练。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患者肇事肇祸行为,辖区公安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做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通报属地镇综合管理小组,协同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等共同开展现场处置、送医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承担应急处置任务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绿色通道,接收需紧急住院或门急诊留观的应急处置患者;设立有专人值守的应急处置专用电话,实行24小时轮班。对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村(社区),由平安法治办牵头组织卫健办、司法所、公安等部门,按照《重庆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倒查工作办法(试行)》中“七必查”要求开展案件自查,认真剖析发案原因,找准薄弱环节,督促问题整改,细化管理措施,有效防范案(事)件发生。要规范对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严格依据权威信息准确适度报道,主动引导舆论,未经司法鉴定确认的,严禁以“(疑似)精神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称谓或描述精神症状宣传报道或公开发布消息,防止渲染炒作,减少负面影响。
三、工作步骤
各相关办公室根据职责任务分工,按照“边排查、边采集、边评估、边管控”工作要求,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贯穿于各个阶段始终,全力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一)研判评估(即日起至2月底)。各相关办公室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文件中分色分类分级的要求,开展排查发现,对所有患者(包括在册患者和新发现确诊患者)重新开展分色分级分类评估。
(二)服务管理(3月1日至4月30日)。各相关办公室开展诊断评估、更新系统数据、落实分类管控、做好救治救助、依法联合处置等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严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三)巩固成效(5月1日至5月31日)。各相关办公室总结工作成效,固化工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常态化运行。
四、职责分工
(一)平安法治办。将春季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对发生肇事肇祸致人死亡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事)件开展责任倒查。
(二)卫健办。负责专项行动日常推进、管理工作,收集掌握各医疗卫生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负责组织专业机构对排查出的疑似患者进行诊断,对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信息交换、随访管理和应急医疗处置,对患者家属开展健康指导,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工作人员提供随访技术指导。
(三)三驱派出所。牵头警情处置、案件办理;协助送医治疗;执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和强制医疗;配合属地镇开展随访管理,协助镇查找失访患者;协助民政部门查找流浪乞讨患者原籍。
(四)司法所。发挥重点人群专项组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对多重重大风险人员组织多部门会商处置,协调处置其他有关重要事项。指导开展精神卫生普法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中的患者服务管理和信息交换工作,为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五)城镇综合管理小组。全面梳理辖区失访、间断服药、持续未服药、无监护、弱监护、流动暂住、病情反复发作等特殊患者情况,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综合研判每名特殊患者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解决患者查找、服药、监管、送医等实际问题,确保患者有人管、有药吃。对服药依从性差、无(弱)监护、有肇事肇祸风险的患者全面实施长效针剂治疗。
(六)村(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在镇综合管理小组指导下开展排查发现和服务管理工作。依托网格开展失访患者清查,不服药患者、患者监护情况、流动暂住患者情况、非在管患者情况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告镇综合管理小组,并针对性地采取工作措施,确保“应排尽排,应管尽管”。开展联合随访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动态掌握患者病情、治疗、服药、监护等情况,需要住院的及时送往指定医院收治,发现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要及时报警并做好先期处置。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领导、卫健牵头、部门共
管、社会参与”工作原则,由三驱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共同推进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镇综合管理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并督促村(社区)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村(社区)、相关办公室要结合自身职能,用好用活信息互通互享、联合排查发现、风险评估预警、分级分类管控、联席会商研判、协调联动处置、关爱帮扶救助等工作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协同高效、合力管控的联动体系。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相关办公室要整合资源,按照“医保先报、民政救助、残联补充、政府兜底”原则,建立一站式救治救助服务体系,全力推进以奖代补、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贫困患者住院经费财政兜底、临时救助等措施的落实,确保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相关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排查管控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责任、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大案(事)件的,将予以倒查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紧急、重大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党的建设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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