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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617448577272/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三驱府发〔2024〕5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三驱镇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 成文日期 ] 2024-01-31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617448577272/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三驱府发〔2024〕5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三驱镇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 成文日期 ] 2024-01-31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驱镇2024年非生产类伤亡事件防控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三驱府发〔20245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驱镇2024年非生产类伤亡事件防控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我镇开展非生产类伤亡事件防控工作专项整治,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三驱镇2024年非生产类伤亡事件防控工作

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全镇非生产类伤亡事件防控工作专项整治总体部署落实见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非生产类伤亡事件的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非生产类伤亡事件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成立大足区非生产类伤亡事件防控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2〕170号)、《关于印发2023年大足区非生产类伤亡事件防控工作计划的通知》(大足安办〔2023〕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全镇非生产类伤亡事件防控工作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非生产类较大及以上事件发生,为三驱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治理非生产类伤亡事件的风险隐患,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确保非生产类伤亡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内容

各村(社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非生产类伤亡事件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做到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持续深化“十四大专项整治”。

(一)防溺水专项整治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根据属事属地原则,针对辖区内河流、堰塘、水库、水池、养鱼(虾)田、建筑工地等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区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摸清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救援装备等安装底数,分析重点水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等重大风险,进行造册登记、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做到排查一处、防范一处、整改一处。

(二)防自杀专项整治

加强对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健康风险隐患排查;对生活苦闷、精神异常、绝望无助群众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密切关注其精神状况和身体健康,开展走访慰问,帮助其打开心结;强化对“五失”、吸毒、刑满释放及社区矫正人员、孤艾儿童、困境儿童、失独人群、重症绝症患者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和安全防护。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看牢“重点车”。强力推进“盔带风暴”整治,对不戴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实行“三个一律”硬措施(即:加油站一律不予加油、机关单位一律不许进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一律抄告单位并移交纪检部门查处)。严管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无牌无证、农用车、三轮车违规载人行为的打击力度。盯紧“重点路”。针对城郊结合部、农村道路交通等薄弱环节,以辖区森林防火通道、村民自建路、农业生产变便道、下河道、水堤坝路段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守好“重点人”。重点关注学生和有赶集习惯的农村老人、妇女,加强对学生校车、赶集班车的隐患排查整治,发挥劝导员作用,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乘车。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非生产安全小火亡人”、消防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找准辖区、行业火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村社区消防安全排查和宣传作用,建立健全“弱势群体”清单,确保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监管,做到家家有人管,户户有人问。

(五)森林火灾与野外用火专项整治

在重点节假日、高火险期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及野外用火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林区输配电设施、通信基站等重点部位,林农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五类人员”等重点人群存在的森林火灾和野外用火隐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隐患治理,建立监管台账,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对能力。相关部门要在重要节假日及高火险期等重要时段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小微工程专项整治

结合各类巡查工作,整合物业、村居、城管、网格等资源,健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的机制,对无相应执法处置权限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施工许可和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肢解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办理审批手续而开工的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施工,补齐手续。采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方式,加强小微工程建设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七)文旅行业专项整治

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要督促各旅游景区严格执行“先巡查、后开园”“不安全、不运行”日常巡查制度,对旅游景区及设备设施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重点对景区道路进行检查。严格落实极端天气条件关停、最大承载量管控等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布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信息。

    (八)城镇用电专项整治

紧盯居民用电、单位用电、户外用电,排查整治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插线板串联、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取暖设备附近堆放易燃物品,外露电线绝缘层变硬、破损,充电区域设置不规范,供电设施老旧破损、被占压圈围、低压供电线路线径细、老化发热,供电设施、电缆井、电表箱附近易燃物品,电缆井道被封堵或防火分隔设置不规范、被破坏,电缆线路(通道)等配电设施与燃气管道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和隐患,重点整治线下鱼塘、树竹障碍清理、“三线”交叉等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线路、设备运维责任,定期开展技术诊断和线路、设备检测检查检修,对各种风险隐患要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九)城镇燃气专项整治

针对居民用气,开展定期入户检查,排查用户户内用气燃烧器具安装使用、表后管道安装使用、用气环境等方面安全隐患。针对非居民用气,建立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小旅馆、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民宿等重点场所及用户清单,督促本行业用户逐一排查整治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用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针对户外供气,定期开展供气设施运行维护保养、通过试压、探伤、开挖检查等措施,深入排查庭院管网、高中低压输送管道等设施破损、锈蚀等问题和隐患。针对用气装置,开展用气具、用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用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的生产、销售市场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气具、用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用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用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重点对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禁放场所及“楼宇平台、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依法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综合执法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和楼宇小区物业公司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管理的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道安办要督促村村通客车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防止非法携带烟花爆竹,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和其他部门移送的违反交通行业法规的违法案件实施处罚。

    (十一)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整治

重点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以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特别要加强对综合遥感识别出的隐患点、存在变形的已有隐患点以及农村房屋前后边坡、学校、场镇、居民集中区,以及“五大重点防范区”等重点区域的全时段巡查。全面实施危岩排危除险专项行动,采取清除、拦挡等简易措施在主汛期完成推进危岩排危除险工作;启动实施农村房前屋后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有关责任人做好群测群防、简易处置或工程治理等防范措施。道安办对乡道及“四好”农村路等道路沿线的危岩隐患排查整治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按照“销号清零、杜绝隐患”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逐一消除隐患。

(十二)校园安全专项整治

教育督导办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对心理异常、家庭经济困难、亲子关系紧张等学生,组织专人进行专门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和实际困难,及时做好引导疏导工作;要对各级学校的防溺水工作、校车安全、校内交通秩序等开展督促检查。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食品安全、消防隐患和生产生活噪音、黑旅馆、黑网吧等进行集中排查、清理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彻底。派出所要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机制、“护学岗”制度和“三见”措施,每月开展一次校园“四位一体”的防范体系建设情况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重点查一键报警、保安资格、安保设备配备、视频完好度和覆盖度、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等),督促销售生产、生活类管制刀具单位、店铺设立封闭式柜台,落实专人看管、视频监控等防范措施。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对辖区内特种设备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安全整治覆盖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商场、场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等,重点排查整治“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演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对在用特种设备严查定期检验情况,一经发现超期未检,依法立即查封、立即整改、从重处罚。

    (十四)故意伤人专项整治

重点对辖区感情纠纷、债务纠纷、邻里矛盾等各种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排查起底,深入摸排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养老以及邻里纠纷等领域矛盾风险,强化重点人员管控,规范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分类调解、化解和跟踪回访,对因矛盾纠纷未得到妥善化解,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的,采取“一人一专班”“一事一对策”方式,适时开展回访,第一时间跟进掌握化解进度,直至问题解决或消除现实危害。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各级各有关办公室要按照阶段工作重点压实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本辖

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并明确细化重点检查事项,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2024年8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重点整治(2024年11月底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非生产类伤亡事件重大风险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镇政府将对重点村社区、重点行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排查整治不真不深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同步开展本行业领域督查检查,跟踪督促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四)总结评估(2024年12月)。对本行业领域非生产类伤亡事件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健全完善一批治本制度并推动落实,系统梳理有效经验和亮点做法,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党政办                20241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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