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617448577272/2022-00005 | [ 发文字号 ] | 三驱府〔2022〕5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三驱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6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617448577272/2022-00005 |
[ 发文字号 ] | 三驱府〔2022〕5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三驱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6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完善辖区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体系 的通知
三驱府〔2022〕5号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完善辖区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体系
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完善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构建我镇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监管网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根据《重庆市河长办公室重庆市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建立完善我镇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充分整合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以及各方涉水管理行政资源,依托现有河长制管理体系和监管力量,按照“禁捕水域网格化划分、管理责任网格化落实、工作任务网格化明确、行政网格化整合、响应处置网格化应答”的原则,建立完善我镇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权责明确、规模适宜、运行有力、管护有效的网格化禁捕管理格局,形成人防与技防并重、专管与群管结合的长江禁捕管理新机制,统筹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和长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巩固长江流域禁捕管理秩序、落实共抓长江大保护战略、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提供坚实保障。
二、实施时间及范围
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
实施范围:窟窿河(濑溪河支流)、响水滩河(窟窿河支流),禁捕涵盖范围包括与干流水域一体的河汊水域,以水陆交界线为界。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生产性捕捞、扎巢取卵;禁止销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获的渔获物;禁捕范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
三、组织体系
成立三驱镇禁捕领导小组,镇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农业领导任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河长办全体人员任成员,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任禁捕领导小组主任,负责禁捕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于农业服务中心。
四、网格人员及责任
全镇禁捕水域全部实施网格化管理,按行政层级将禁捕水域划分为三级网格并相应设立网格员。
一级网格: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一级网格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辖区内禁捕工作。
二级网格:农服中心主任为二级网格员,负责本辖区禁捕监管,整治管理“三无”船舶,开展禁捕政策宣传,规范垂钓行为,落实涉渔维稳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动态跟踪退捕渔民生活情况,排查消除非法捕捞风险隐患,指导、监督、考核村(社区)三级网格开展禁捕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名单详见附件)
三级网格:我镇禁捕水域所辖河段村(社区)级河长是三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及网格员,负责本村(社区)范围内的禁捕政策宣传、走访摸排、信息收集、群防群治等工作,做好协助监督作用,发现涉渔违法行为及时作好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村、社区名单详见附件)
长江禁捕水域所辖河段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河长责任,将非法捕捞纳入日常巡河重要内容,督促各级网格做好非法捕捞清理整治工作。
各级网格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村(社区)有关负责人替补更新。
五、运行实施
(一)强化网格化巡查监管。各级网格应定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禁捕水域及其沿岸区域开展巡查。一、二级网格对网格内水上、市场、餐饮场所和捕捞工具生产、维修、销售等场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暗访督查全覆盖。三级网格对所涉村(社区)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涉渔走访摸排全覆盖。高发多发水域要增加巡查频次。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情况,应及时反馈责任部门予以查处或组织排除,并记录归档。禁捕水域所辖河段各级河长要积极开展巡河履职,及时排查责任河段非法捕捞行为,镇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社区)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三次(上旬、中旬、下旬)。
(二)提升网格化监管能力。一级网格要加强网格内渔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实人员力量加入到群防护渔工作中。要补足配齐满足网格工作需要的装备设施,充分保障网格内禁捕执法管理需要。充分利用技防物防手段,用好视频监控系统、执法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重点水域进行网格化布点,实行24小时监控。
(三)健全网格化运行机制。一级网格要建立响应迅速、打击有力、管护有效的工作体系、制度体系,逐级加强工作指导、指挥调度和责任落实,实行水上“船巡”、岸上“人巡”的日常巡查制度。对跨二、三级网格的河流水域,建立畅通上中下游、江河库、左右岸、干支流的协同管理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同管理、联合执法、联防联动,全面、有效发挥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各级责任。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握网格化管理对强化禁捕执法监管的重要性认识,坚决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上级网格要加强对下级网格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上下贯通、层层监督的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职责任务。
(二)坚持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等部门要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积极参加本级网格化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做到信息互联互通、事件迅速响应、问题协商解决,通过联合执法、同步执法等方式,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指导村(社区)推进禁捕网格化管理,严抓严管非法捕捞行为。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比。镇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开展督促检查、暗查暗访,确保我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到实处。要把长江“十年禁渔”纳入河长制考核,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情况纳入地方相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管理薄弱、非法捕捞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责。
附件:大足区三驱镇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范围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大足区三驱镇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范围名单
序号 |
河流名称 |
禁渔区起止地点 |
流经乡镇/街道 |
管理 |
二级网格 |
三级网格 | |||
起点 (下游) |
止点 (上游) |
起点 (下游) |
止点 (上游) |
责任人 |
网格员 |
责任人及网格员 | |||
1 |
窟窿河(濑溪河支流) |
大足区宝兴镇李家坑与玉滩水库交界处 |
大足区铁山镇西北水库大坝下 |
三驱镇 |
万水桥(铁山胜丰村1组) |
福寿桥(朝阳1组) |
三驱镇人民政府镇长 |
三驱镇农服中心主任 |
窟窿河大足区三驱镇大桥村段村级河长 |
窟窿河大足区三驱镇水星村段村级河长 | |||||||||
窟窿河大足区三驱镇铁桥村段村级河长 | |||||||||
窟窿河大足区三驱镇长坪村段村级河长 | |||||||||
窟窿河大足区三驱镇月池村段村级河长 | |||||||||
窟窿河大足区三驱镇玉金村段村级河长 | |||||||||
窟窿河大足区三驱镇现龙村段村级河长 | |||||||||
窟窿河大足区三驱镇朝阳村段村级河长 | |||||||||
2 |
响水滩河(窟窿河支流) |
大足区三驱镇庙儿坡(与窟窿河交汇处) |
大足区季家曙光村4社东塘沟大堰塘 |
三驱镇 |
响水滩发电站 |
庙儿坡(三岔河) |
三驱镇人民政府镇长 |
三驱镇农服中心主任 |
响水滩河大足区三驱镇新民村段村级河长 |
响水滩河大足区三驱镇水星村段村级河长 | |||||||||
响水滩河大足区三驱镇双吉村段村级河长 | |||||||||
响水滩河大足区三驱镇楠林村段村级河长 |
(此页无正文)
抄送:区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党政办2022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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