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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617448577272/2021-00035 [ 发文字号 ] 三驱府发〔2021〕121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三驱镇 [ 发布日期 ] 2021-06-27
[ 成文日期 ] 2021-06-2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617448577272/2021-00035
[ 发文字号 ] 三驱府发〔2021〕121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三驱镇
[ 发布日期 ] 2021-06-27
[ 成文日期 ] 2021-06-2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驱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 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驱府2021121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驱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

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

《三驱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务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2021627


三驱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和《关于印发大足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大足府办发〔202176号)文件要求,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有效稳发展粮食生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正确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管控、建设、激励并举,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十四五”期间,构建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政策机制,确保全镇粮食播种面积5.99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2.766万吨,确保口粮基本实现自给。

二、组织保障

成立由镇长范传志任组长、分管领导覃长华、陶东任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三驱规资所、财政办、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莫方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起责任努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三、具体措施

(一)坚持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正确处理农业结构调整与粮食生产的关系,农业结构调整要以不影响粮食生产为前提。明确耕地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和玉米等谷物种植。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

(二)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三)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用好“两区”划定管理信息系统,强化“两区”建设管理。按照国家和市、区里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结合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予以剔除并补划。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目标作物,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四)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严防耕地“非粮化”增量,摸清存量问题情况,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每年制定粮食安全清单,落实面积和产量任务,建立生产调度和通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防止耕地撂荒。各村(社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动员农户复耕复种,或采取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备案管理,引导土地优先向种粮主体流转。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坚决予以纠正。实施粮食稳产提质增效行动,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稻、优质玉米、薯类、油菜等特色效益粮油。支持和鼓励在现有经济作物中间(套)种粮食作物,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和土地产出率。充分开发晚秋和冬季资源,大力发展晚秋粮食生产,挖掘粮食生产潜力,促进增产增收。

(五)培育发展种粮主体。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助政策,引导粮食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扩大生产,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经营效益。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打造特色粮油品牌。大力培育粮食生产服务组织,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支持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开展示范创建,申报和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六)完善种粮支持政策。落实产粮大县(区)奖励资金,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涉农项目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田间作业机械装备和

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等设施。加大粮食作物保险政策支持力度,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生产物资需求。引导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七)做好防灾减损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粮油作物苗情监测、土壤墒情监测、稻田蓄水和耕整情况调度、灾情调度等预警信息。建立健全各类灾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响应机制,灾情发生后迅速启动,最大限度减轻损失。加强病虫监测,建立粮食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机构,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

(八)加强宣传引导。有关科室、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栏和横幅标语等,积极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政策宣传工作,营造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挖掘和树立耕地“非粮化”整治的先进典型,形成上下联动、基层支持、社会监督的工作氛围。


附件:三驱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

领导小组

附件:


三驱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范传志 镇党委委员、镇长

副组长:覃长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陶 东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 员:莫方荣 镇农中心主任

周 泽 三驱规资所所长

赵品全 镇财政办主任

罗正传 大桥社区书记

古英伟 水星社区书记

钟胜良 双吉社区书记

姚成建 玉金社区书记

季清明 长坪村书记

吴明华 月池村书记

何远德 板桥村书记

张辉建 铁桥村书记

赵国成 楠林村书记

廖和永 新民村书记

杨小兰 佛会村书记

刘清建 千佛村书记

黄登建 月亮村书记

李美海 白坭村书记

瞿德胜 现龙村书记

李崇伦 朝阳村书记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党政办20216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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