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0-19955 | [ 发文字号 ] | 三驱府发〔2020〕121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三驱镇 | [ 发布日期 ] | 2020-07-10 |
[ 成文日期 ] | 2020-07-1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2020-19955 |
[ 发文字号 ] | 三驱府发〔2020〕121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三驱镇 |
[ 发布日期 ] | 2020-07-10 |
[ 成文日期 ] | 2020-07-10 |
[ 有效性 ] |
关于印发《三驱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驱府发〔2020〕121号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驱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危化生产、经营单位,镇属相关单位:
2020年6月13日,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的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了《三驱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0日
三驱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6.13”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度发生,深入推进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区委、区政府、应急局整体部署,决定从即日至2020年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任务目标
以“四查一防”(查非法生产、查非法经营、查非法运输、查非法储存、防安全生产事故)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涉危涉爆企业排查力度,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部位清理整治,依法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黑窝点”;进一步加强对入境、过境运输的检查、盘查,切断非法运输流通渠道;进一步加强联合集中执法,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成立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 陈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汪洋凯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成 员:孙 发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玥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陶 东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贺泽前 镇应急办主任
范 静 镇平安建设办主任
王 进 三驱派出所所长
黎中洪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张 洪 三驱市场监管所所长
曾令勇 三驱交巡警大队队长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6月26日)。6月20日,镇政府在中会议室召开相关部门及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会议进行部署,要求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部署,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15日)。我镇按照区应急局统一部署及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7月16日至7月31日)。应急办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镇政府组织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摸排。7月18日之前,对辖区内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要有针对性,做到“三突出”、“四到位”。“三突出”包括:突出重点部位,即重点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产、销、运、储、使用等环节的企业、销售门市、储存库房,做到产、销、运、储等环节渠道透明、有据可查;突出重点地区,即重点排查偏僻地区的养殖场、闲置厂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突出重点人员,包括辖区内曾因涉危涉爆的非法违法行为被打击处理过的人员和曾经从事过涉危涉爆生产、经营工作或掌握涉危涉爆生产技术的人员等。“四到位”即:管控责任落实到位,对辖区的重点部位、地区,要建立“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一包到底”工作责任制,每月至少排查整治1次以上,未确定为重点部位的区域,视为非重点区域,相关部门要进行审查把关;重点人员管控到位,要针对辖区的重点人员,逐人登记造册,落实“一对一”、“人盯人”动态管控责任、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排查记录到位,负有排查责任的单位,要将排查记录建档,随时备查。可疑情况报告到位。建立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畅通报告渠道,对报告的线索要及时组织查处打击。
(二)集中开展联合整治。结合全面摸排的情况,每周要组织2-3次集中打击整治行动,每次行动1-2天时间。行动前,政府将加强统一组织指挥,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情报研判,做好应急处理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超前预警及早防范、妥善应对,防止引发影响更大的次生事件。行动中,要集中优势力量,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的场所、人员及涉案物品实施精确打击,坚决依法收缴非法危险化学品。行动后,要加强情况监测研判,对查处的每一起案件,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查清涉案物品(原材料)的来源、流向,深挖线索,扩大战果,同时查找管控工作中的漏洞。
(三)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对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相关许可证;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在主要进出道路及非法运输高发的道路上设立“危险化学品检查站”,对进出境、过境的车辆、人员、物品实行依法检查、盘查,必须加强力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产品、原材料挡在区外、堵在关口,严厉打击、收缴在运输环节。对从事非法运输的涉案人员、企业坚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打击、处理。端午节等重点时段,要增设检查卡点,对非法运输的活动进行坚决遏制。
(四)加强督办落实责任。镇将组成督查组,对基层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因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单位,一律通报批评;因排查不到位,致使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长期存在,对村社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问责。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各村(社区)的督查情况和工作情况纳入全镇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全力推动专项行动。
(二)整体联动,形成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履行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涉及多个部门的事宜,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应急局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做到情报互通、线索转递、联合执法,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特别是重点地区要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大力宣传报道,取信于民。要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商务等部门梳理打非治违的典型案件、重判案例进行宣讲,以案释法,督促“边缘人”及时收手,构建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报告,灵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要落实专人,每周及时准确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情况,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全镇的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归纳总结,上报区应急局。(联系人:贺泽前,联系电话:43350147传真号码:49631263)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党政办 2020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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