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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84212844J/2025-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人事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石马镇 [ 发布日期 ] 2025-03-26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84212844J/2025-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人事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石马镇
[ 发布日期 ] 2025-03-26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石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3月公开遴选到村挂职本土人才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本土人才引得回、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到村挂职本土人才,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遴选。

二、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到白光村挂职本土人才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热爱农村和服务人民的奉献精神;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5.户籍或长期居住地在大足区境内;

6.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7.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和参与者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法律规定的不得选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石马镇政府406办公室。

联系电话:17725024227。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提交资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方式,招考职位表附后(附件1)。

报名者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近期一寸彩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须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相关文书证明;

(6)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若是中共正式党员,则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附件3)。

(二)开考比例

遴选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1:2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由镇党委研究同意后,可保留该指标或取消遴选岗位名额。

(三)考试

1.笔试:笔试不提供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50%计入总成绩。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镇党建办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按遴选名额要求,遴选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为1:2的比例(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由石马镇党委研究同意后,可保留该指标或取消),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面试成绩×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镇党建办电话通知为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石马镇一楼公示栏上公布。

(四)体检

原则上按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在确定各遴选岗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是中共正式党员、退伍军人和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称的,优先聘用符合其中条件更多者。若以上条件相同,则以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确定后,由石马镇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石马镇提出复检申请,由石马镇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石马镇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确定其是否有违纪违法犯罪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镇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马镇一楼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如经调查核实确实影响遴选的,取消相关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本次聘用本土人才需在村挂职,在村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若提前离职,则五年内不得报考本辖区村(社区)专职干部或本土人才。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简章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1.石马镇2025年招录人员岗位一览表

2.石马镇2025年公开遴选村本土人才报名登记表

         3.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


附件下载:

附件1.石马镇2025年招录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石马镇2025年公开遴选村本土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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