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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3-06-16

双路办事处〔2023〕20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双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早发现早制止

严查处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各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根据《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工作建设专班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足耕保专〔2022〕1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特修订完善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严格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耕地保护是关系十四亿人吃饭的问题,要扎实抓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保中华民族的“铁饭碗”,强调严守耕地红线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搞变通,十八亿亩耕地红线要稳住,出了问题要问责。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和政治。各社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严格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严格保护耕地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压实保护责任,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建立“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通过完善耕地保护考评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引导各部门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就是保护耕地”的耕地保护新理念,进一步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一)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各社区书记是本辖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按照“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对本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的要求,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街道和社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二)压实部门共同责任。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行业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业内依法依规用地负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耕地保护”的要求切实履行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三)压实基层直接监管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负有保护其所有(承包)耕地的直接责任,均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不得撂荒、闲置耕地,不得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破坏耕地的活动,不得以各种名义圈占土地并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法出租、出卖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对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在上述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抵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违法用地情节轻重,由街道给予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免职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等组织处理。

(四)压实社会参与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负有保护耕地的义务,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积极关心、支持并以多种形式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建设项目和农业项目的用地单位(个人)负有直接保护耕地的义务,不得实施未批先建、边报边建、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禁止以兴办设施农业为名违规或变相兴建非农设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从事非农经营。将违法占用耕地拒不整改的违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列入黑名单,移交营商环境部门,对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在整改到位之前停止新的用地审批,不予受理转让、抵押等业务,同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实施部门信用联合惩戒。

三、完善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

以降低和控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案为重心,坚持源头防控、打早打小,落实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强调巡查工作的基础性、重要性,拓宽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健全街道、社区二级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体系,构建完善的耕地保护“地巡网”。

(一)强化日常巡查。每个居民小组要依靠现有护林员和巡河员等队伍,落实耕地保护日常巡查员1名,每周开展耕地巡查2次以上,要制定巡查路线,建立巡查台账,发现疑似乱占耕地的行为,立即向社区报告。每个社区要落实监督员1名,每周对各组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检查1次以上。对存在应发现未发现或弄虚作假的、巡查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或严重后果的,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强化部门定期检查。要依靠现有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划环保建设管理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落实街道级巡查联络员2名,每月对社区耕地保护情况实地抽查1次以上,抽查比例不低于行政社区总数30%,且确保每半年抽查范围覆盖所有社区;每季度对国省道干线公路沿线和耕地保护重点区域巡查1次以上;建立耕地保护有奖举报机制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与基层干部绩效考核挂钩的奖惩机制。

(三)明确处置程序。社区对检查发现或巡查员报告的乱占耕地行为,应当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在第一时间制止并向街道报告,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到场处置。及时组织现场核实、督促恢复种植条件,对仍然不听劝阻或已造成违法事实的,及时将涉嫌违法调查核实情况书面抄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并及时跟进处理情况。对不停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由街道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供水、供电部门停止供水、供电服务,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对拒不停止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由街道会同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政府令第282号)予以强制消除。违法用地地上建(构)筑物原则上应自发现之日起l5个工作日内消除完毕。

四、加强用地保障,精准用地,从前端避免发生违法行为

各社区落实执行好《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在坚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化用地服务,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编制村庄规划时要兼顾历史存量农村宅基地建设情况,妥善处理农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和红线的关系,依法依规充分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的发生。

五、严格督导考核

各社区要加强保护耕地的巡查、整改,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建立台账,实行挂账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同时,要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进一步细化各社区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升耕地保护意识

各社区、部门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党中央、国务院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要求和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的政策措施,以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普及到基层干部和普通群众。通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强化全社会保护耕地的意识,使社会各界理解耕地保护的重大意义,了解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促进自觉遵法守法。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双路街道办事处

                            2023424



双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4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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