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龙滩子街道2021年企业环境监管计划》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和重庆市“十三五”期间污染物总量减排思路及环境管理需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3号)文件要求,经开区环保局结合辖区实际,最终确定了《2018年区控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凡未列入此名单的企业为一般监管对象)。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按照职责,加大对辖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整治重点
按照辖区所有企业进行普通监管,2018年区控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企业重点监管的原则,全年共检查辖区企业2次。
(三)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生产规模,工艺流程,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使用量、企业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
2.环评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3.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应急预案、排污口建设是否规范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原始记录和台账。
三、相关名词解释
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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