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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0270X0/2022-00182 [ 发文字号 ] 龙滩子办事处发〔2022〕1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滩子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2-05-13
[ 成文日期 ] 2022-05-1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0270X0/2022-00182
[ 发文字号 ] 龙滩子办事处发〔2022〕1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滩子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2-05-13
[ 成文日期 ] 2022-05-13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龙滩子街道城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滩子办事处发202210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龙滩子街道城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属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各社区,有关单位:

20224291224分,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近年来多次发生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202251日下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湖南长沙设主会场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地认真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再督促、再落实,切实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202257日,国务院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全力抓好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近期全国、全市、全区关于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切实排查化解我街城镇范围内自建房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龙滩子街道城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2022513








龙滩子街道城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街辖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84号令)、《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076《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城镇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质安〔202237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生产重要工作论述,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提前研究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把城镇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早、做细、做实,确保排查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具体举措和实实在在成效,坚决防范我市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重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和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以下简称:“两违清查”)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城镇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街、逐栋全覆盖排查城镇既有房屋,全面掌握属地内城镇自建房屋数量,摸清存在违规加层背包、拆改主体结构、擅自改变使用功能、以及主体结构安全隐患等情况的城镇自建房屋底数,建立完善城镇自建房屋“一栋一档”,确保“零遗漏、零疏忽”,牢牢守住我街范围内城镇自建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开展城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龙滩子街道城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街道规环办、村居建设服务中心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规环办,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数据汇总统计、检查督促等工作

四、主要职责

一是各社区要具体负责城镇自建房屋隐患排查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数据;二是规环办、各社区对发现的城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实施隐患整治;三是城镇自建房屋隐患消除前,逐栋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动态监测和宏观巡查工作;四是对于隐患排查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环办需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五是规环办建立城镇自建房屋“一栋一档”和隐患台账,实现清单化管理。

五、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辖区城镇自建房屋(通常指没有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人口聚集场所、危旧房等存在安全隐患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市场商场、疫情隔离点、镇区(集镇)、景区、园区、安置还房等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建筑年限长、失养失修严重、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屋。彻底全面摸清自建房屋基本信息、审批手续、历史改造情况、改变用途情况、结构安全状况等信息,建立“一栋一档”的台账。

(二)排查重点。一是经营房,特别是用于餐饮饭店、家庭旅馆、休闲娱乐等人员密集的城镇自建房屋。二是违建房,特别是存在违规加层背包等违规改扩建行为的城镇自建房屋。三是拆改结构房,特别是装饰装修过程中擅自拆改主体结构,造成结构安全隐患的。四是乱改功能房,主体责任人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特别是停车库、地下仓库、人防工程等地下建筑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用作经营场所的。五是老龄房,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老龄超龄房屋。六是低标准房,建设标准低,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要周密部署,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针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根据“一档”建立“一栋一策”,坚持“急的先查先治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房屋隐患消除前,逐栋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动态监测和宏观巡查工作。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社区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房屋所有权人提高房屋使用安全意识,强调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经济、法律、治安等各项主体责任。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龙滩子街道城镇自建房屋排查整治情况表(一栋一档)

2龙滩子街道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月报表


附件1

龙滩子街道城镇自建房屋排查整治情况表(一栋一档)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地 址

镇(街道)(社区)

(街巷)

产权人

使用人


建筑面积

m2

地上层数

1层 □2层 □3层及以上

地下层数

1层 □2层 □3层及以上

建造年代

1980年及以前 □1981-1990年 □1991-2000年 □2001-2010

2011年及以后

结构类型

砌体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木结构 □砖木结构 □简易结构

钢结构其他

设计情况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原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用途:

建造方式

自行建造 □建筑工匠建造 □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 □其他

第二部分:审批手续情况

立项手续

有 □无

规划手续

有 □无

用地手续

有 □无

建设手续

有 □无

房屋登记手续

有 □无

特种行业手续

有 □无

第三部分:改造情况

是否改造

否 □是 □改造1次 □改造2次及以上

改造设计施工情况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改造,改造设计单位:□无资质单位设计改造 □经有资质单位施工改造,改造施工单位:□无资质单位施工改造

违规改造

内容

加层(含夹层) □扩建  □拆改主体承重结构 □改变使用功能

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隔断□随意加大门窗洞口

£其他:(多选)

第四部分:用途改变情况

是否用作

经营

是 □否

实际用途:

餐饮饭店 □民宿宾馆 □批发零售 □医疗卫生

休闲娱乐 □生产加工 □仓储物流 □其他(多选)

经营审批

手续

有 □无

第五部分:结构安全状况

安全隐患

排查

暂无安全隐患

存在安全隐患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隐患部位:

场址 □地基基础 □墙柱 □梁板 □屋面 □其他

鉴定情况

A级 □B

C级 □D

危险部位:

场址 □地基基础 □上部结构 □围护结构  □其他

第六部分:整治情况

已整治 □有整治计划  □有整治方案 □无整治计划 □其他

产权人(使用人): 排查人:      

排查日期:镇(街道)负责人:

附件2

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月报表

填报部门:(盖章)  面积单位:万平方米

工作开展情况

栋数

面积

城镇自建房排查总量




其中:排查发现存在问题、隐患的城镇自建房




已移交相关部门查处的城镇自建房



已完成整改的城镇自建房




其中:存在违法建设,擅自加层和长高”“长胖等违规改扩建行为的城镇自建房




已完成整改的城镇自建房




其中:存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拆改房屋主体结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城镇自建房




已完成整改的城镇自建房




其中:存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擅自增加房屋荷载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城镇自建房




已完成整改的城镇自建房




其中:因其他原因导致房屋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的城镇自建房




已完成整改的城镇自建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5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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