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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0270X0/2022-0009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五类”政策文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滩子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2-05-23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0270X0/2022-0009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五类”政策文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滩子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2-05-23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关于区第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复函

 

C 同意公开


龙滩子函202224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关于区第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



张光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转城”之后遗留问题的建议》(第14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龙滩子街道办事处太平社区2010完成了“村改居”工作,所属原双桥区太平社区全面实行了“村改居”,原太平村成为了现在的太平社区。继村改居之后截至目前,龙滩子街道太平社区居民除户口从农村变为城镇居民以外,其他日常生产、生活未有任何变化。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当初“村改居”签订的协议内容是“保留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应享受的全部权益的“全保留”政策”。如:因组织部“社区干部在人员配备中无本土人才”的要求太平社区不能配备本土人才;又如:太平社区村民享受不到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再如太平居民不能申请公租房、廉租房政策等等,龙滩子街道相关科室均多次向大足区相关对应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同时区级部门也向市级主管部门进行了反映,但最终结果仍然是“太平已村改居,太平群众的户口从村民成为了居民,不符合相关条件而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针对太平社区因“农转城”户口性质发生改变问题,龙滩子街道将继续向上级反映,争取得到政策的支持,并将其纳入享受范围,力争逐步实现村改居时所签协议的“保留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应享受的全部权益的“全保留”政策”。同时也将积极联系双路、通桥等有相同情况的街道一并向上级反映相关的问题,共同呼吁,力争早日解决“农转城”之后的遗留问题。

此复函已经党工委书记张浩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2022523


(联系人:杨红梅;联系电话:43380921


抄送:区府办、区人大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党政办公室20225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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