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0270X0/2021-000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龙滩子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4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0270X0/2021-000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龙滩子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4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大足区龙滩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 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滩子办事处发〔2021〕16号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大足区龙滩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
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属各办、站、中心、所、大队,各社区,有关单位:
《大足区龙滩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3日
大足区龙滩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扎实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龙滩子街道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龙滩子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组 长:张 浩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雷施奇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廖 强 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武装部长、
副主任
肖寒红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胡传明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覃正宇 龙滩园社区书记
徐太轩 连二坡社区书记
刘何星 龙星社区书记
李 过 派出所所长
吴 利 党政办负责人
高 玲 纪工委副书记
马利经发办主任
高代伟 规环办主任
何显鹏 平安办负责人
李美龙 应急办负责人
邓 琰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蒋益成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谭廷开 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兴兰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应急办,由李美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开展本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各社区、办、站、中心、所、大队按照《大足区龙滩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2021年“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任务分解表》,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目标
围绕“责、规、建、管、防、改、宣、救”8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整治、四提升”9项行动,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综合施策解决高层建筑“人上不去、水上不去、车进不去”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夯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五大隐患整治行动
1.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攻坚行动
(1)攻坚整治消防用水问题。加快完成理想城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的检测和验收工作;加快完成花生坡2栋小高层(9层)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的检测和验收工作;加快实施龙滩园一片区3栋小高层(9层)的消防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工作。确保辖区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问题2021年6月底前全面整治完毕。
(2)分类整治消防设施隐患。对理想城小区的其他消防设施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确保2021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上报双桥经开区管委会采取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消防设施隐患日常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
(3)强化整改资金保障。联系经开区建设局,落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街道代修流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和政府民生实事,采取“多方分担”“以奖代补”等方式,弥补资金缺口。
(4)加强整改质量管理。承担整改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等级,鼓励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依法查处资质不符合要求,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违法行为。工程竣工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测,由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织参建各方开展验收,街道、社区、建设、消防等部门参与指导验收。实行整改质量保修制度,明确最低保修期限。
(5)巩固整治成效。督促物业公司落实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公示制度,逐栋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措施。
2.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
(1)强化发动引导。制定工作方案,确立整治标准,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专题安排部署。张贴整治通告,悬挂宣传标语,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分栋包干”责任,开展入户宣传教育,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积极引导业主自行拆改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
(2)开展集中拆改。建立政府补贴、多方分担等整改保障机制,结合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更新行动等集中开展拆改,对高层住宅设置的可燃雨棚,进行拆除或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对突出外墙的防护网,进行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开展联合整治,进行“定点拆除”。2021年12月底前,所有高层住宅可燃雨棚全部完成拆改。要结合实际推进多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拆改工作。
(3)严格日常管理。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发现、 劝阻、报告高层建筑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火灾隐患以及宣传教育职责,发挥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大力倡导和推 广阻燃雨棚的生产、销售和安装,阻止可燃雨棚进入高层建筑。
3.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
(1)严查严治违法行为。积极联系经开区建设局,持续开展执法行动,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绿化、市政设施、停车位、广告牌等障碍物,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住宅小区,“一小区、一对策”开展综合治理。
(2)缓解停车供需矛盾。积极联系经开区建设局,在本辖区增设公共停车场、停车位。
(3)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联系经开区建设局,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
(4)巩固“生命通道”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对住宅小区合理设置停车位,实行“一位一车”限量管理。
4.深化用电用气专项整治行动
(1)深化供电供气设施排查整治。积极联系经开区经发局,配合开展对供电供气设施老旧破损、被占压圈围、安全间距不足、私拉乱接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并定期开展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
(2)深化用电用气设施排查整治。积极联系经开区经发局,配合开展对非居民用户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责任不落实、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对居民用户用电用气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服务。
(3)深化物业设施排查整治。督促物业公司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排查,整治责任范围内其他管沟与电力燃气设施间距不足、占压圈围电力燃气设施、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私拉乱接、电缆井防火分隔被破坏、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2021年6月底前,解决电缆井防火分隔破坏、电力燃气设施占压圈围问题。
(4)深化醇基燃料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积极联系经开区经发局,配合开展对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时限、任务、措施。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履行发现、报告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行为的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并报相关行业部门查处。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问题整治。
(5)深化监管执法。积极联系经开区经发局,通过公开提醒、法制教育、联合检查等方式,解决入户难、隐患整改难等问题。联系相关行业部门对各责任主体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油汽类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1)开展全面排查。积极联系区商务局对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可燃油料等问题逐一清理排查,2021年4月底前,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对排查出的重点群体和人员,及时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
(2)限期整改隐患。积极联系区商务局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内可燃油料非法经营、储存问题整治。
(3)严格依法查处。积极配合区商务局对责任主体整治工作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开展四大能力提升行动
1.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1)推行标准化管理。督促物业公司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常态开展“三查三清”,及时排查整改动态火灾隐患,加强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底层商业的日常管理,对违规改建、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2)强化网格化管理。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排查纳入综治网格管理内容和网格员日常工作范畴,逐栋建筑明确楼栋长,加强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报告和处理。将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纳入重点管理范畴,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
(3)加强智能化管理。结合“智慧消防”“智慧小区”建设, 推进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车通道等物联感知终端建设, 为高层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社区服务机构等安装火灾报警探测装置,实现动态监测、早期报警、自动推送信息等功能。
2.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持续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定期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曝光违法行为。2021年5月底前,开展高层住宅小区疏散逃生演练。
(2)培育消防安全文化。将“畅通生命通道”“爱护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建立消防志愿者和品牌志愿服务队;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文化下乡、走基层活动,积极创作消防文化文艺作品。
3.灭火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督促物业公司建设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人员、器材和装备。健全完善联勤联训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执勤训练、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演练。
4.政策法规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根据制定和修订情况,及时贯彻落实《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及《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规程》、《消防安全管理标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街属各办、站、中心、所、大队,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龙滩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2021年“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确保综合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合力。街属各办、站、中心、所、大队,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会商研判、情况通报、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治理格局。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化解风险矛盾,落实全链条监管,形成工作合力。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三年提升行动、两年完成”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五大整治、四大提升”工作落实,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整改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导检查。街道纪工委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上报情况不实的单位,予以通报、约谈和督办;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对高层建筑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火灾的,要上报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责任延伸调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大足区龙滩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2021年“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印发
附件:
大足区龙滩子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2021年“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专项行动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完成 时限 |
责任 领导 |
责任 单位 |
月进度情况 |
备注 |
1 |
建筑消防 设施整治 攻坚行动 |
攻坚整治消防用水问题 |
1﹒加快完成理想城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的检测、验收工作和移交工作。 |
4月底前 |
廖强 |
规环办 |
|
|
2.加快完成花生坡2栋小高层(9层)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的检测和验收工作。 |
6月底前 |
廖强 |
规环办 |
|
| |||
3.加快实施龙滩园一片区3栋小高层(9层)的消防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工作。 |
6月底前 |
廖强 |
规环办 |
|
| |||
分类整治消防设施隐患 |
4﹒加快完成理想城小区的其他消防设施隐患整改。 |
12月底前 |
廖强 |
规环办 |
|
| ||
5﹒采取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
长期 |
胡传明 |
应急办 |
|
| |||
6﹒落实消防设施隐患日常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 |
长期 |
胡传明 |
应急办 |
|
| |||
1 |
建筑消防 设施整治 攻坚行动 |
强化整改 资金保障 |
7﹒联系经开区建设局,落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街道代修流程。 |
6月底前 |
肖寒红 |
社事 中心 |
|
|
8﹒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和政府民生实事,采取“多方分担”“以奖代补”等方式,弥补资金缺口。 |
长期 |
廖强 胡传明 |
规环办 应急办 财政办 |
|
| |||
加强整改 质量管理 |
9﹒工程竣工后,组织开展检测、验收,实行整改质量保修制度。 |
长期 |
廖强 |
规环办 |
|
| ||
巩固整治 成效 |
10﹒督促物业公司落实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公示制度,逐栋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措施。 |
6月底前 |
肖寒红 |
社事 中心 |
|
| ||
2 |
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 |
强化发动 引导 |
11﹒制定工作方案,确立整治标准,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专题安排部署。 |
4月10日前 |
胡传明 |
应急办 |
|
|
12.张贴整治通告,悬挂宣传标语,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隐患台账。 |
4月20日前 |
社区联系领导 |
各社区 |
|
| |||
13.落实“分栋包干”责任,开展入户宣传教育,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积极引导业主自行拆改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 |
6月底前 |
社区联系领导 |
各社区 驻社区 干部 |
|
| |||
开展集中 拆改 |
14﹒对高层住宅设置的可燃雨棚,进行拆除或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对突出外墙的防护网,进行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对拒不整改的,积极联系经开区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整治,进行“定点拆除”。 |
10月底前 |
胡传明 |
派出所 应急办 执法大队 各社区 驻社区干部 |
|
| ||
2 |
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 |
严格日常 管理 |
15﹒督促物业公司要切实履行发现、劝阻、报告高层建筑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火灾隐患以及宣传教育职责,发挥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 |
长期 |
肖寒红胡传明 |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
|
|
16﹒大力倡导和推广阻燃雨棚的生产、销售和安装,阻止可燃雨棚进入高层建筑。 |
长期 |
胡传明 |
执法大队 市场监管所 |
|
| |||
3 |
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 |
严查严治违法行为 |
17﹒积极联系经开区建设局,持续开展执法行动。 |
长期 |
胡传明 |
派出所 应急办 执法大队 各社区 |
|
|
18﹒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住宅小区,“一小区、一对策”开展综合治理。 |
长期 |
胡传明 |
派出所 应急办 执法大队 各社区 |
|
| |||
缓解停车 供需矛盾 |
19﹒积极联系经开区建设局,在本辖区增设公共停车场、停车位。 |
4月底前 |
廖强 |
规环办 |
|
| ||
3 |
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 |
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 |
20.开展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排查,并建立台账。 |
4月底前 |
社区联系领导 |
各社区 |
|
|
21﹒积极联系经开区建设局,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
10月底前 |
胡传明 |
派出所 应急办 规环办 执法大队 各社区 |
|
| |||
22.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 |
长期 |
廖强 |
规环办 各社区 |
|
| |||
巩固“生命通道”管理 |
23﹒督促物业公司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对住宅小区合理设置停车位,实行“一位一车”限量管理。 |
6月底前 |
肖寒红 |
社事中心 各社区 |
|
| ||
4 |
深化用电 用气专项 整治行动 |
深化供电供气设施排查整治 |
24﹒积极联系经开区经发局,配合开展对供电供气设施老旧破损、被占压圈围、安全间距不足、私拉乱接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并定期开展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 |
6月底前 |
肖寒红 |
经发办 各社区 |
|
|
深化用电用气设施排查整治 |
25﹒积极联系经开区经发局,配合开展对非居民用户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责任不落实、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对居民用户用电用气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服务。 |
6月底前 |
肖寒红 |
经发办 各社区 |
|
| ||
深化物业设施排查整治 |
26﹒督促物业公司解决电缆井防火分隔破坏、电力燃气设施占压圈围问题。 |
6月底前 |
肖寒红 |
社事中心 |
|
| ||
4 |
深化用电 用气专项 整治行动 |
深化醇基燃料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 |
27﹒积极联系经开区经发局对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时限、任务、措施。完成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问题整治。 |
6月底前 |
肖寒红 |
经发办 各社区 |
|
|
28.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排查,切实履行发现、报告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行为的职责。 |
长期 |
肖寒红 |
社事中心 |
|
| |||
深化监管 执法 |
29﹒积极联系经开区经发局,通过公开提醒、法制教育、联合检查等方式,解决入户难、隐患整改难等问题。 |
6月底前 |
肖寒红 |
经发办 各社区 |
|
| ||
5 |
油汽类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
开展全面 排查 |
30﹒积极联系区商务局对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可燃油料等问题逐一清理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对排查出的重点群体和人员,及时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 |
4月底前 |
肖寒红 |
经发办 平安办 各社区 |
|
|
限期整改 隐患 |
31﹒积极联系区商务局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完成高层建筑内可燃油料非法经营、储存问题整治。 |
6月底前 |
肖寒红 |
经发办 各社区 |
|
| ||
严格依法 查处 |
32﹒积极配合区商务局对责任主体整治工作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长期 |
肖寒红 |
经发办 各社区 |
|
| ||
6 |
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
推行标准化管理 |
33﹒督促物业公司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日常检查。 |
长期 |
肖寒红 |
社事中心 各社区 |
|
|
34﹒督促物业公司常态开展“三查三清”,及时排查整改动态火灾隐患,加强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底层商业的日常管理,对违规改建、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长期 |
肖寒红 |
社事中心 应急办 各社区 |
|
| |||
强化网格化管理 |
35﹒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排查纳入综治网格管理内容和网格员日常工作范畴,逐栋建筑明确楼栋长,加强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报告和处理。 |
4月底前 |
廖强 |
平安办 各社区 |
|
| ||
强化网格化管理 |
36﹒将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纳入重点管理范畴,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 |
长期 |
胡传明 |
派出所 应急办 执法大队 |
|
| ||
加强智能化管理 |
37﹒为高层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社区服务机构等安装火灾报警探测装置。 |
长期 |
胡传明 |
应急办 各社区 |
|
| ||
7 |
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
深化消防 宣传五进 |
38﹒持续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定期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曝光违法行为。 |
长期 |
胡传明 |
应急办 各社区 |
|
|
39﹒开展高层住宅小区疏散逃生演练。 |
5月底前 |
胡传明 |
应急办 |
|
| |||
7 |
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
培育消防 安全文化 |
40﹒将“畅通生命通道”“爱护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建立消防志愿者和品牌志愿服务队;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文化下乡、走基层活动,积极创作消防文化文艺作品。 |
长期 |
胡传明 |
宣传办 文化中心 |
|
|
8 |
灭火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
建强微型消防站 |
41﹒督促物业公司建设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人员、器材和装备。健全完善联勤联训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执勤训练、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演练。 |
5月底前 |
肖寒红 |
社事中心 |
|
|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