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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0270X0/2025-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滩子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5-01-20
[ 成文日期 ] 2025-01-2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0270X0/2025-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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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滩子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5-01-20
[ 成文日期 ] 2025-01-20
[ 有效性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工委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工委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龙滩子街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深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辖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和美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紧盯关键,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年共发放2.3万余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及年画,在主要道路上悬挂标语50余幅,确保民众的法治教育得到普及。针对青少年、幼儿等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法治宣传讲座9次,增强重点群体法律意识。利用党工委会、干部大会等形式面向全街干部职工开展法治教育4次,组织全街干部职工参与法治理论考试40余人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向辖区企业宣传各类法律条文、政策12次;利用社区市民文化学校,加强对有不良行为、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特殊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建设,重点关注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矫人员、吸毒人员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治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共聘请2名法律顾问负责街道法制审查工作,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重大权益的事项须经法制审查。所有合同必须先经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并将金额较大的合同送至区司法局备案。全年司法所共审查各类合同37份,有效避免和减少各类合同的潜在风险。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构建网格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社区送法上门,深入一线排查苗头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初步形成了以区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枢纽,健全社区法律服务体系。

(三)优化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简政放权,营造最优营商环境,以“营造最优营商环境”为抓手,减少行政审批流程,形成了“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审核”的登记新模式,逐步清理并废止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制定了《龙滩子街道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激发了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坚持放管结合,设置行政服务“红绿灯”,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准确界定边界,设置“绿灯”向社会放权,使社会组织能够有序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设置“红灯”,加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坚持服务理念,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以“四千行动”为载体,以社区“221”工作机制为抓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政府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双提升”。

    (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建立行政行为自纠自查机制,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检查力度,规范街道作为被申请人进行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区人民政府参与行政复议工作,按照要求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和证明材料等,配合复议机关开展调查工作。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编制70%以上向一线执法人员倾斜,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人员考取执法资格证,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3人(不含市场监管所),积极落实一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提升执法效率。全面落实街道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流程,强化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和管理使用,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严格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完善街道执法事项清单;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正确使用执法依据。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与出庭应诉,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确保出庭应诉职责得到切实履行,充分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应诉制度,对于工作繁忙的,委托分管业务领导支持法院起诉。

(五)多管齐下,强化城市基层治理。建立“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工作机制,实行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挂钩,实现了日清日洁、常态长效。老旧小区创新性构建“20元物业”模式,由社区成立公益性物业服务中心,优质的管理和服务让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切实增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制止露天焚烧、开展河道清漂及面源防治,实施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天蓝山绿水清户洁”的美景随处可见。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科室,简化诉求表达环节,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并建立问题台账,收集完善涉信事项清单,及时妥善处置,提高信访工作的公信力。2024年度定期摸排矛盾纠纷问题,组织接访下访305批次,办结信访问题12个,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54件。对在册的刑满释放人员(43人)、社区矫正对象(5人)、重度精神病患者(84人)、社会面吸毒人员(共94人,含强制戒毒5人,社区戒毒5人,社区康复1人)等特殊人群管控常态化;辖区内治安案件36件,办结16件(其中一般诈骗16起,调解2件,行政处罚1214人),刑事案件18件,破案8件(其中立诈骗罪9件,破诈骗案1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

化领导,身体力行,为“八五”普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一是调整完善组织机构,及时调整了“八五”普法工作专班,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政法委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党的建设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二是保障经费投入,办事处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普法经费按户籍人口每年人均2元落实,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行。三是督查到位,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任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考核评比等长效机制,保障“八五”普法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健康发展。四是以身作则,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决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年终考核必须带头开展述职、述廉、述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与精准度有待提升。一是内容针对性不足。法治宣传活动内容的深度和个性化方面存在不足。例如,在面向企业宣传法律条文和政策时,可能更多停留在一般性普及层面,对于不同行业企业面临的特定法律风险和需求缺乏精准分析,未能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法律指导,影响企业对法治宣传的重视程度和实际应用效果。二是宣传方式创新不足。法治宣传主要依赖发放资料、悬挂标语、开展讲座等传统方式,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对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兴渠道的运用不够充分,难以吸引年轻群体和广大网民的关注,降低了法治宣传教育在现代社会中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三是效果评估机制不完善。对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缺乏科学、系统的评估手段,难以准确衡量法治活动对民众法治意识提升、行为改变的实际作用。没有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无法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内容,使得宣传工作可能存在一定盲目性,难以持续优化。

(二)法治建设的专业力量与协同性存在短板。一是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整体来看,法治专业人才数量仍显不足,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应对新型法律问题时,可能会面临专业能力瓶颈。例如,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现有人员可能难以从专业法律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影响行政复议的质量和公正性。二是部门协同合作尚需加强。在推进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综合执法等工作时,可能出现信息沟通不畅、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法治建设整体进程。三是基层法治力量薄弱。社区层面法治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在处理一些基层矛盾纠纷、开展法治活动时,可能因缺乏专业指导而无法达到最佳效果,制约了法治建设在基层的深入推进。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与监督机制有待完善。一是执法程序细节落实不到位。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细节的把握不够严格。例如,在行政执法公示环节,可能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公示内容不全面的情况;执法全过程记录中,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可能不够规范,记录保存和管理存在漏洞,影响执法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二是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够规范。缺乏明确、细化的裁量标准和监督机制,可能导致不同执法人员对相同或类似违法行为的处罚存在差异,影响执法公正性和公信力,容易引发行政争议。三是执法监督力度不足。社会公众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参与度不高,缺乏有效的监督平台和机制。同时,内部监督可能存在一定局限性,对于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隐蔽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利于及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

(四)社会治理创新与法治融合程度不够紧密。一是基层治理创新的法治保障不足,比如,老旧小区“20元物业”模式等创新治理举措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关系不明确、权利义务界定不清等问题,一旦出现纠纷,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理,影响创新治理模式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不突出。在信访工作、特殊人群管控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的运用还不够充分。例如,在信访处理中,可能更多依赖行政手段解决问题,而忽视了从法律层面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规范信访秩序,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三是法治文化建设相对薄弱。除了宣传教育活动外,缺乏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文化建设举措,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够完善、法治文化活动形式单一等,导致法治理念未能深入融入社会生活,民众对法治的认同感和信仰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法治建设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滞后。一是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不足。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和系统的数据信息,但目前这些信息资源分散在不同平台和系统中,缺乏有效的整合与共享机制。例如,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信访等工作的数据未能实现互联互通,导致信息孤岛现象,影响工作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二是信息化应用深度不够。信息化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对于大数据分析、智能化执法辅助等先进技术的运用不足,无法充分发挥信息化对法治建设的支撑和推动作用,难以适应现代社会治理的需求。三是网络安全保障存在风险。在信息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漏洞,面临数据泄露、篡改等风险,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将对法治建设造成严重影响,威胁公众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推动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的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各方面。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完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二)强化学法用法,增强干部法治观念。贯彻落实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持续强化学习实效。积极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法治实践,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创新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运用“互联网+”提升法治宣教实效,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传统新型并进”的立体化普法宣传格局,不断拓展普法宣传载体,畅通普法信息渠道。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影响力更大、服务群众互动性更强的优势,推动普法宣传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提升宣传质效,形成学法普法的浓厚氛围。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法治建设效能。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动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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