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7846982X3/2021-001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龙石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0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7846982X3/2021-001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龙石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0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0 |
[ 有效性 ] |
2021年计生贫困家庭应届独生子女大学生入学救助工作政策
为帮助这些计生贫困家庭解决燃眉之急,使这些独生子女能够顺利入学,根据《重庆市大足区生育关怀扶助资金管理办法》(大足府办发〔2019〕105号)文件精神,经区计生协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21年度计生贫困家庭应届独生子女大学生入学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2021年度参加高考,被大专及大专以上院校录取,属于低保户或建卡贫困户的大足籍独生子女大学生。
二、救助标准
实行一次性救助。每位学生救助3000元。
三、资金来源
此项救助资金从大足区生育关怀资金中列支。
四、申报程序
各镇街按照“村居计生协会上报,镇街计生协会审查,区计生协会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批。符合救助条件的独生子女大学生须填写《重庆市大足区计生贫困家庭独生子女大学生救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由村居计生协会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救助对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大学录取通知书、本人邮政银行储蓄卡号和低保证(或建卡贫困证明)等复印件一并交镇街计生协会;各镇街计生协会对救助对象提供的资料逐一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并填写《重庆市大足区计生贫困家庭独生子女大学生救助汇总表,将所有资料纸质件及电子档一并报送区计生协会家庭服务部,以便汇总公示。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计生贫困家庭独生子女大学生救助申请表》
重庆市大足区计划生育协会
2021年8月10日
重庆市大足区计生贫困家庭独生子女大学生救助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近期 免冠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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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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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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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姓名 |
关系 |
就业状况 |
年收入(元) | |||||
高中就读学校 |
文/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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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获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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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高考成绩 |
分 | |||||||
录取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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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一本、二本、专科)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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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 理由及项目 |
助学救助 |
申请救助金额 |
小写:3000(元) | ||||||
大写:叁仟元整 | |||||||||
村(居)计生协会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
镇街计生协会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
区计生协会审批 意见 |
(盖章)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