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7846982X3/2020-000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龙石镇 | [ 发布日期 ] | 2020-07-14 |
[ 成文日期 ] | 2020-07-14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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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龙石镇 |
[ 发布日期 ] | 2020-07-14 |
[ 成文日期 ] | 2020-07-14 |
[ 有效性 ] |
关于印发《龙石镇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龙石镇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3 日
龙石镇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学校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学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成立龙石镇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罗登才(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指挥长)
副组长:周大理(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副指挥长)
张耀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副指挥长)
成 员:李良蜀 肖林军 燕中彬 薛 黎 杨文选
黄 铖 林先东 刘中奎 黄廷刚 颜诗中
李永久 严昌华 胡显全 胡佩金 伍 宇
黎 胜 覃邦茂 王吉印 欧治元 苏道超
谢安平 吕文广 杨小刚
领导小组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区委、区府报告。
2、组织动员全镇各方面力量处理安全突发事故和事件,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3、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所需的设施、设备;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区域进行封锁。
4、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各应急处置小组和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5、检查监督各工作小组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准备工作。
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职责:
(1)应急办(蒋梦兰):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学校预防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汇总、上报和事件定性;指导学校开展抗灾自救,妥善解决受害师生的安置,帮助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思想情绪;牵头负责修订本预案,承担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下称办公室)。
(2)宣传办(伍 宇):指导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负责协调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网上舆论的管理和引导。
(3)信访办(刘中奎):参与因学校信访突出问题引发的校园师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协助做好学校师生接访、解释、劝导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信访信息,联系、协调、督促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师生信访事件。
(4)安监办(胡显全):协调指导校园经营性活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5)城建办(颜诗中):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报),组织校园附近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分析和风险调查,协助抢险救灾。
(6)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胡显全):组织协调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收集、处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
(7)农办(陈德坤):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组织指挥学校因台风、暴雨、洪水受灾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人员抢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及时指导、督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8)派出所(黎 胜):密切关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维持校园周边良好环境,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相关的校园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依法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园保卫、交通和消防等安全工作。加强互联网监控,防止有害信息传播,依法处置和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
(9)三驱交警中队、镇交通办(李永久):负责对学生接送车等交通工具、驾驶员资质的检查和管理;确保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关交通运输的畅通。
(10)卫生院(覃邦茂):组织开展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治、救护,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防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11)珠溪工商所:负责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和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成立工作小组: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由蒋梦兰负责应急的联系、汇报和上报工作。指挥中心组建现场指挥、交通运输、医护抢救、善后事务工作小组。
1、现场指挥小组
组 长:周大理
副组长:肖林军 薛 黎 燕中彬
成 员:林先东 颜诗中 蒋梦兰 黎 胜 胡显全
欧治元 苏道超 谢安平
工作职责:
(1)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事件的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中心汇报抢救救援工作及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及时落实上级对应急处理的指示,并安排上级领导视察事故或事件现场及有关事宜。
(4)完成抢险救援等工作后,写出书面报告。
2、交通运输小组及其职责
组 长:黄 铖
副组长:黎 胜
成 员:黄廷刚 李永久 谢 恒 黄厚全 罗登梁
黄仁伟
工作职责:
用最快速度调集应急处理所需的车辆,保证应急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3、医护救助小组及职责
组 长:张耀鸿
副组长:杨文选
成 员:李世伟 赵纯芳 覃定容 覃邦茂
工作职责:
(1)迅速派出救护车辆和医务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救护伤病人员,需转救的及时转救。
(2)做好区域内疫情防治工作。
4、善后小组及职责
组 长:肖林军
副组长:薛 黎
成 员:王吉印 胡显全 李永久 黎 胜 欧治元
苏道超 谢安平
工作职责:
(1)做好事故、事件死者遗体的运送、火化。
(2)做好伤员及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并处理好善后赔付等事宜。
(3)做好围观群众的疏导解释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三、运行机制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运行机制为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两个方面。具体包括信息监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现场救援、扩大应急、应急结束、善后处置、督查评估、责任追究等环节。
(一)应急处置
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级响应、协同应对,共同做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先期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办公室和事发学校应当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保护好事发现场,控制好事态发展,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应区委、区府和区教委。
2、应急响应。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第一时间启动各部门相关应急预案。
暴力事故: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事件发生后,办公室迅速确认,并将事件报告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事发学校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外出,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应急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时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学校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疏导教育工作,调查了解事发原因,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火灾事故:
事发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并在第一时间报警;事发学校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工开展救人、灭火、切断危险源等先期处置;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镇应急办和教委;消防队伍到场后,事发学校要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人员搜救和灭火抢险工作;及时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
事发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立即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委;抢险救援力量到达后,紧密配合救援行动,提供被压埋人员的信息和方位;切断危险源,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等;及时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
事发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教师开展现场疏导疏散和救护工作,控制局势,制止拥挤,防止踩踏,对受伤学生开展人工呼吸、止血等初步急救,及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委;及时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学校爆炸事故:
①事发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保护现场,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报告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提供爆炸源相关信息,配合开展抢险救援行动;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委;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消防和有关部门搜寻物证、排除险情。
②学校特种设备爆炸事故,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织协调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分析鉴定爆炸原因,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等。
校园恶性交通事故:
事发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保护现场,控制肇事者;及时报告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搜寻物证和事故调查工作;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委;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
事发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委;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外出组织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
带队教师要迅速组织自救互救,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镇应急指挥办公室和教委,同时积极争取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迅速赶赴事发地参与事故处置;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食物中毒、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类事故:
①事件发生后,迅速报告镇应急办公室、卫生院。
②镇应急指挥中心迅速启动本预案,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蔓延、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镇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③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将事件有关情况报告镇应急办和卫生院,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对中毒、患病师生的救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积极配合防保所封锁和保护现场,排查致病因素,消毒污染区,隔离接触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及时通知师生家属,并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④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要迅速赶赴事发学校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根据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根据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查处。
⑤卫生院立即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置;指导、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措施;对不明原因的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开展病因查找和诊断治疗的研究;尽快分析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并按照规定及时向镇政府和区卫生部门报告调查和应急处置情况。
3、应急结束。在实施应急救援后,险情己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己全部脱离险境,由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二)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善后处理工作由应急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保险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要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精神创伤。
2、调查评估。应急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善后处置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落实整改,并将结果上报区政府。
3、信息发布。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信息发布工作要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进行。对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经镇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发布。
四、监督管理
(一)宣传和培训
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突发事件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司其职,积极配合镇应急办和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师生的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编写有关公共安全课程教材,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部门组织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学校幼儿园应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紧急避险的方法。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
(二)预案演练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每月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开展1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并将演练与课间操等活动相结合,以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五、纪律要求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要提高认识,在得知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迅速到岗就位组织抢救。
(二)现场、交通、医护、善后小组及学校,必须服从指挥中心指挥。
(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全体成员发现灾情,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指挥中心报告。
(四)任何人故意拖延报告时间,不服从指挥,撤离职守,造成事故扩大,将根据情节上报有关机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六、联系电话
指挥中心:43580134(党政办)
指 挥 长:罗登才
副指挥长:周大理
张耀鸿
联 系 人:蒋梦兰
林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