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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7846982X3/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石镇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7846982X3/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石镇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有效性 ]

龙石镇(2021版)

 

联系方式

电话:023-43580134

办公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白土村1组1号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时间: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杨五明同志(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宋力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吕晓琴同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目标考核、机关、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年大学、关工委、老协、老体协、修志、党史工作。联系新生村。

易高华同志(党委副书记)负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分管党务、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农业农村工作(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气象、科技、科协、统计)、经济信息(企业)、产业发展、发展改革、招商引资、涉权事项、巡察,联系河长制工作。联系青山村。

林先东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联系民调、督查工作。联系万福村。

杨宁同志(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负责武装工作,分管市政、生态环保、河长制、规划、城乡建设、国土、地质灾害、财政、审计、供销社、民防、信息化建设(邮政、通信)、能源(电力、天然气、自来水)、商贸、烟草打假打私、金融、税务工作。联系石马社区。

刘中奎同志(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分管人才、人事、编制、工资、老干部、档案、保密、行政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工作。联系石龙村。

曾钊同志(党委委员、宣统委员)负责宣传、统战工作,分管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旅游、宗教、商会、舆情、党务政务信息、网信、卫生健康、疫情防控、计生协、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联系白土村。

杨文选同志(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负责政法、平安工作。分管安全、信访、稳定、应急、交通建设、消防、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作。联系保家村。

王彪同志(副镇长)分管民政、残联、老龄、社会团体、社保医保、就业、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人居环境整治、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联系凤凰村。

机构简介

一、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下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园区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机要保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战、法制、武装、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工作;负责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承办政协有关具体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科学技术、商贸流通、扶贫开发、产业发展、产业扶贫、招商引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水、电、气、通信等工作。
(三)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旅游、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等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
(五)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等工作。
(六)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消防、森林防火、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工作;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
(八)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九)人大办公室:负责本级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承办人大信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活动、联系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协调筹备等工作,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集中行使本级人民政府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交通、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本级人民政府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二、事业单位及宗旨职责任务
(一)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农业服务中心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农业服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推广农业先进技术,促进农业发展。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农业农村方面事务性工作及畜牧兽医相关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培训、扶贫对象监测、扶贫资金和物资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信息系统维护等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领域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行政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动物产品检疫等事务性工作,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消毒等工作;指导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在养殖环节的使用;承担畜牧兽医技术、种畜禽推广工作,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
(二)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文化服务中心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文化服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搞好文化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文化方面事务性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三)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劳动、就业创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四)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坚持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本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涉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访接待工作,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位退役军人。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结合特定节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五)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具体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具体承担本级人民政府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交通、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2)承担本级人民政府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3)负责完成与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
(六)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园区服务中心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园区服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负责园区相关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
主要职责任务:
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服务保障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对辖区中小企业提供要素保障、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辖区中小企业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咨询、融资促进、技术推广、法律咨询、对外交流等服务活动。  
(3)承担协调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力量为辖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七)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服务城乡建设,助推经济发展。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自建项目(含农村建设项目、农村综合开发项目)及配套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住房及物业、市容市貌(含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监测防治的事务性工作。
(3)承担交通建设和道路绿化养护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事务性工作。
(4)负责建设统计年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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