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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7846982X3/2020-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财政、金融、审计;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文化、体育、广电、出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民族、宗教 | [ 体裁分类 ] | 机构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龙石镇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9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7846982X3/2020-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财政、金融、审计;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文化、体育、广电、出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民族、宗教 |
[ 体裁分类 ] | 机构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龙石镇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9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9 |
[ 有效性 ] |
龙石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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