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共环境卫生保洁:7名
三、工作内容
从事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男女不限,属于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及责任意识,无不良记录。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
3、能力要求: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扎实,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5日(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联系人:段成绪 联系电话:023-43624113
(四)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审核及面试
由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和龙水镇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招聘人员与龙水镇人民政府签订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规定,按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六、工作时间及待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非全日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每小时计酬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即23元/小时)。
七、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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