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复函
大足科函〔2021〕8号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
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复函
卢绍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行业人才培养的建议》(第198号)提案已收悉,经与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区教委、区住建委共同研究办理,对您提出的五项建议逐一解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引进,以及税务,保险相关方面:
一是补贴政策完善。对新引进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研发机构),自设立年度起至第5年,对企业高管和高技术人才(最多不超过企业缴纳社保总人数的8%)给予年薪超12万元部分所缴个人所得税区级实得部分全额奖励,奖励资金通过人才专项资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还可以享受以下税费补贴。引进人才在大足区工作期间并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前5年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个人。同时,引进人才在大足区首次购买房屋、车辆所发生的契税和车辆购置税,其缴纳留成部分实行全额奖励。
二是鼓励引进人才。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重庆市大足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大足委办发〔2013〕36号),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和五年政府特殊津贴,区财政补助20%、企业承担80%。引进人才前5年个人缴纳所得税和在大足区首次购买房屋、车辆所发生的契税和车辆购置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全额奖励。
二、关于公司管理层的户籍入户落户重庆,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照顾学位学籍申请相关人才安居方面:
一是房源分配情况。2018年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以来,通过新建、配建、租赁等方式筹集专家大院、人才公寓约601套,公租房房源431套,共计1032套,均已入住,主要分布在棠香、龙岗、万古、双桥等区域。二是加强多渠道房源筹集力度,今年拟定在大足城区租赁高端公寓作为人才住房,以逐步解决人才安居问题。三是针对高层次人才建立“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机制,积极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
目前公安局已印发了《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印发<大足区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户籍相关规定的通知》(大足公安工作通知〔2020〕70号),并于2020年11月17日下发各派出所遵照执行。
因此,在我区就业、居住的科技人才,符合上述的“就业的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以及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规定的,可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迁来城镇地区落户,不符合此条件规定的区公安局将不予受理户口迁移申请。
二是高层次子女学位学籍方面。根据《重庆市大足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大足人社发〔2018〕619号),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才可向区人社局高层次一站式服务平台(智慧人力资源市场一号窗口)申请办理“重庆英才服务B卡”。
人才需要申办入户的,由用人单位联络员或人才本人(或其家属)向区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在接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提交区公安局或指定的派出所。由其联络员为人才提供户籍服务,服务结果由用人单位联络员在服务结束的次日向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反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出申请解决其随迁配偶就业和未成年子女入学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配合用人单位妥善安排。人才的子女(孙子女),需要新入学的,用人单位联络员应在每年4月30日前,向区一站式服务平台申报,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在5月31日之前将收集到的信息提交给区教委,由区教委负责落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反馈。对6月1日及之后转学的,用人单位联络员应及时向区一站式服务平台申报,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在收到的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给区教委,由区教委负责落实学校,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反馈。
三、对引进的高级管理和引进高级技术核心人才的经济性鼓励方面:
一是安置房补贴方面。对经开区企业新引进具有副高级职称(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与企业签订不低于5年(含5年)正式用工合同的专业人才,可享受5年住房补贴。其中对属于紧缺急需专业(由经开区管委会认定)的上述两类人才,每年分别给予12000元、24000元;对属于普通专业的上述两类人才,每年分别给予6000元、12000元。住房补贴从用工合同第3年起至第5年分别按30%、30%、40%比例兑现。
正高职称并有突出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万元;有三年工作经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5万元)。
二是人才引进奖励。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重庆市大足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大足委办发〔2013〕36号),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和五年政府特殊津贴,区财政补助20%、企业承担80%。引进人才前5年个人缴纳所得税和在大足区首次购买房屋、车辆所发生的契税和车辆购置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全额奖励。
三是科研人才经费补贴。我局正不断完善相关科技政策,同时积极对接市科技局、科技部,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争取。
技术提升补助方面:
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专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项目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拨付50%的补贴资金。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可开展项目制培训。
五、其他招聘等协助事项方面:
我局正在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争取相关人才引培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办理“重庆英才”服务B卡,区内享受就医绿色通道。
关于职称评定,国家考试取得资格或评审取得资格,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忠慧楼105办公室)将根据政策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服务。
此复函已经由唐华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委员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68805 18*******11
联系人:张通群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4日
抄送:区政协办公室、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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