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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办理服务指南(2023版)

日期:2023-10-18

低保申请办理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13)、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和《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的通知(渝民发〔201680号)、重庆市民政局  庆市财政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202310

二、适用对象

本区居民

、申请条件

本区居民,共同生活的具有法定赡(抚、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735//月、农村600//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的,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申请材料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申明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并签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审查受理---调查核实---群众评议---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

、办结时限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手续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群众评议和公示期限)。有疑问或有异议需要组织再次调查核实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做出审批决定。

七、办理地址、办理时间

办公地址: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冬令时)、14:30-18:30(夏令时),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

   大足区二环北路中段70大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023-437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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