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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365742421/2022-002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水镇 [ 发布日期 ] 2022-10-31
[ 成文日期 ] 2022-10-1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365742421/2022-002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水镇
[ 发布日期 ] 2022-10-31
[ 成文日期 ] 2022-10-1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因灾倒损住房 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村(社区)、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先后遭受了风雹洪涝、干旱等多种自然灾害,造成灾区部分群众住房倒塌和损坏。为帮助受灾人员重建家园,现就做好2022年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认定倒房重建补助对象

村(社区)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查看受灾人员倒损住房情况,建立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账,摸清灾害损失情况,掌握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或严重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

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确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即由受灾人员提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申请;镇、村(社区)干部入户实地察看;经村(社区)民主评议、镇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应急局审批。

二、明确倒房重建补助标准

对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受灾户,应根据审核确定的损失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合理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防止平均分配。今年,全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6000/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各村(社区)在此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并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

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补助范围、资金差异性补助标准、优惠政策、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等,推进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倒房重建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金土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推进,进一步提高补助额度。要商相关部门对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户的水、电、气、闭路电视等提出减免优惠政策

三、认真落实倒房重建补助资金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审核确定后,龙水镇应急办要及时协商龙水财政,按照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组织实施补助资金发放。

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户,并对资金的拨付程序、方式、数额和使用要求进行公示,做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凭证齐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在补助资金的拨付过程中,一次性告知后,可以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分段分期发放。对恢复重建进行统一组织和施工的,补助资金数额也应落实到户、通知到人。有条件的地方,补助资金原则上应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确保资金拨付安全、规范、效。

四、积极推进倒房重建工作

村(社区)要坚持分散建房和集中建房相结合的办法,至少要建立12集中重建点,并按照倒房重建十六要件要求管理救灾资金、审核补助对象、检查建房情况、规范档案管理。同时注意收集整理重建工作图片、声像资料,制作文字图片资料和幻灯片,全面准确反映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及救助效果。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贯穿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在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中,要指导各村(社区)做好资金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工作检查各项建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建方案执行情况、资金到户情况、建设进度及项目管理情况等。

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信息数据的采集上报工作,要明确职责,安排专人,认真、及时、准确地统计汇总本地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村(社区)要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各村(社区)存在困难和问题等及时上报应急。同时,要加强对重点村(社区)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应力争于2023年春节前基本完成重建任务,确保受灾人员春节前入住新居。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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