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365742421/2022-00207 | [ 发文字号 ] | 龙水府发〔2022〕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龙水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9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365742421/2022-00207 |
[ 发文字号 ] | 龙水府发〔2022〕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龙水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9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9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软件正版化经费预算制度的通知
龙水府发〔2022〕9号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软件正版化经费预算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大队:
现将《龙水镇软件正版化经费预算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水镇软件正版化经费预算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强化信息安全,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关于印发<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国版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工作人员。
第三条 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 软件资产配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结合软件资产配备标准、授权期限以及现有同类软件资产存量,综合考虑兼容性、升级、和后续服务等因素,提出配置软件资产的品目、数量、用途、开发或者投入使用时间,测算经费额度,明确资金来源,并编入年度资产配置计划。
第五条 依据年度资产配置计划采购软件资产,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软件产品,应当委托政府采购机构实施采购。
第六条 规范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党政办 2022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