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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4747620XL/2023-00033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发〔2023〕13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岗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4747620XL/2023-00033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发〔2023〕13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岗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农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委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全区农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全区农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全面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提高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十五条硬措施”为工作主线,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抓手,强化部门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建立健全农业领域重点行业风险隐患长效防范机制。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事故,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为农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与农业农村发展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进落实、同步考核奖惩。补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防范措施。按周期建立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履职清单。

2.强化部门属事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厘清个别行业与其他部门公共职能交叉部分(如农村自建房、野外用火、乡村旅游等)的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清单化明确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明确分管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统一挂牌公示。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组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重点企业要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强化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4.压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农业园区、乡村产业园、高标准农田等建设管理单位,要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

(二)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5.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

6.强化风险研判。切实开展风险研判,科学编制风险清单台账,及时更新风险动态数据,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对农业生产主体隐患自查自改的监督,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督办,在隐患排查内容、治理标准、检查频次等方面实施动态监管,增强隐患治理监管能力。督促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人员。

7.扎实推进农机安全整治。落实各级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镇街、村(居)农机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加快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抓好源头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农机牌证和年度检验业务。用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政策宣传。按照《重庆市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盯宣传教育、台账管理、闭环管理、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加快变型拖拉机清零步伐。强化农机安全执法,重点加强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作业服务主体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超期未年检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

8.全面开展农村沼气、化粪池安全治理。持续强化农村沼气、化粪池安全宣传培训,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群众安全意识。做好对畜禽养殖场覆盖式(地下封闭式)化粪池的防火宣传、敞口式贮存池的防跌落宣传,在安全距离边界设立警示标语和隔离围挡。深入开展经常性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农村沼气管理台账建设,动态调整台账清单。加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指导,对已报废的农村沼气设施,要指导沼气业主进行填埋、拆除等安全处置;对当前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应落实管理人责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9.强化畜禽屠宰、乡村休闲旅游等涉农企业安全督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验收,锅炉、压力容器和液氨存储设备必须符合规定、取得许可,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督促指导乡村休闲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节假日、周末、旅游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

10.加强危化品动态监管。加强农药安全监管,指导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药使用安全指导及技术培训。强化涉农检测室危险化学品存放、领取、使用和回收等各环节的全程管控,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检测室安全检查,狠抓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1.深化消防安全治理。在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等工作中,协调相关部门或单位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内容。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农药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乡村休闲旅游等涉农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系统内办公楼栋及附属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综合治理,持续整治建筑消防设施、“生命通道”、电气火灾隐患等突出问题,提升单位自我管理、火灾应急处置等防控能力。

(三)推动更严格的监管执法

12.坚持严格执法总基调。严格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执法问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

检查建议”要求,加强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调查追责。严格“互联网+执法”,重点企业信息录入率、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线上执法率、监管行业覆盖率达100%。

13.同步推进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和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抓实抓好线索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高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典型事故责任单位通报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事故多发和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进行警示曝光。

(四)推动安全生产共建共治

14.加强田间耕作道路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进行农业园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等项目方案设计时,要将规避安全风险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一并考虑,将限制非农业机械进入项目区田间道路的措施(如限宽门、安全门等设施)作为方案设计的重要内容,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二是加强田间道路施工管理。施工期间,要督促施工单位通过设置路障、安全提示标牌、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非施工车辆驶入生产路、机耕路。要督促监理单位或监管部门检查安全设施、标牌和标志是否齐全,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项目交付前,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设立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牌。三是加强日常运行安全管理。项目交付后,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田间道路等纳入农村路安全管理镇街“六支力量”“六位一体”和村居“七位一体”管控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各方监管职责。

15.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筑牢农机安全基础,积极组织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区镇(街道)、农机服务组织,有效发挥农机服务组织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16.做好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大与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加强风险定期研判和临灾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农业自然灾害预警。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和补改种,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配合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极端灾害。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常态化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农业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委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规划管控和产业安全准入,推动一批有利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农业生产长期发展的项目落地实施。加强突发事件和防灾减灾资金保障。

(二)强化宣传培训。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技术、产品、工艺等科研成果,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员”。开展安全和消防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创新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康杯”企业安全知识技能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最美应急人”等活动。制作、播放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片、警示片,实施农村地区“坡坎墙”大标语宣传工作。加强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防控能力。紧盯重点行业、重点时节,加强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力度,做到警钟长鸣,降低农业农村领域安全事件发生概率。

请于2023年5月18日和12月18日前将安全生产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报区农业农村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联系人:张昌健;联系电话:43722341;QQ邮箱:49461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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