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7620XL/2021-00079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减办〔2021〕13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
[ 成文日期 ] | 2021-11-3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7620XL/2021-00079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减办〔2021〕13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
[ 成文日期 ] | 2021-11-3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今年以来,我区先后遭受洪涝、风雹、地质等多种自然灾害,造成我区部分群众住房倒塌和损坏,为帮助受灾人员重建家园,现将《大足区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大足区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1年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倒损房屋的灾民在2022年春节前搬入新居,根据《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办〔2021〕1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全面排查,准确核定救助对象
(一)摸清底数,准确核实倒损住房情况。一次灾害过程结束后,镇街应立即组织人员深入现场查看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因灾倒损住房情况,摸清底数,及时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账》,掌握受灾人员经济损失和家庭经济状况。
(二)纳入恢复重建资金补助的对象和范围。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
1. 倒塌房屋,即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
2. 严重损坏房屋,即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无维修价值的房屋。
3. 一般损坏房屋,即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继续使用的房屋。
(三)不纳入恢复重建资金补助的对象。下列情形之一,不纳入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
1. 因灾倒损的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
2. 有两处及两处以上住房,其中一处因灾损毁的房屋;
3. 因年久失修而倒损的危旧房屋;
4. 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
(四)规范救助对象的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户报、村(社)评、镇街核、区定”的程序确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即由受灾群众提出因灾倒损住房需恢复重建(维修)资金申请,镇街、村组干部入户实地察看;经村(居)民主评议和公示、镇街审核和公示后,报区应急局审批。
1. 本人申请。因灾倒塌、损坏住房的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大足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维修)救助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其他相关资料。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由村(居)民小组提名。
2. 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共同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受灾人员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对受灾人员因灾住房倒损、需重建(维修)情况及其自建能力进行民主评议。
3. 张榜公示。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本村(居)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镇街审核。
4. 镇街审核。接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评议结果及相关资料后,街镇及时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核实申报对象的家庭经济与住房情况等信息。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建议救助金额,并进行再次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应急局审批。
5. 区应急局审批。区应急局接到镇街的上报资料后,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并根据评估分析结果,进行审批。
二、制定方案,明确建房资金补助标准
(一)制定方案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成立由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倒损房重建(维修)补助范围、资金差异性补助标准、优惠政策、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等,按照进度要求和建设质量规范,确保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补助标准
1. 对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受灾户,应根据审核确定的损失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合理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防止平均分配。按市应急局《关于开展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1〕76号)要求,2021年我区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6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给予适当补助。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做好资金发放情况公示。
2. 对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受灾户,要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损失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的损失情况和经济状况,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无困难的不补助,合理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防止平均分配。对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重点优抚对象、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其他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对象予以重点帮助和扶持。
三、认真组织,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到户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审核确定后,各镇街要积极组织实施,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建和维修住房质量的监督与检查;经镇街组织竣工验收,并填写《倒损房恢复重建(维修改造)验收表》(附件2),安装固定标识后,严格按照社会化发放方式,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户。在补助资金的支付过程中,要做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凭证齐全、账目清楚、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资金支付安全、规范、及时;也可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分阶段分期发放,一次性告知。对恢复重建进行统一组织和施工的,补助资金额度也应落实到户、通知到人。
四、规范管理,做好补助资金监督检查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贯穿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强化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镇街在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中,要指导村社做好补助对象申报评议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分配原则,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监委等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规范、合法。区应急局适时对各镇街倒房恢复重建进行检查,检查各项建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建方案执行情况、资金到户情况、建设进度及档案管理情况等,定期通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补助资金的发放进度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扛在肩上,统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受灾困难群众给予支持,防止因灾致贫返贫,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镇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纳入中心工作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按照要求对标对表制定工作计划,抓好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全力抓好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春节前全部入住。
(三)落实项目管理。对于灾后重建,按照十六要件项目管理规范管理档案(十六要件参见附件3)。
(四)收集工作资料。注意收集重建工作图片、音像资料,重建工程竣工后在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新居外墙醒目位置设置“应急安居工程”永久性标志牌,全面准确反映灾区民房恢复重建情况及救助效果。
附件:1. 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维修需救助申请及审批表
2. 倒损房恢复重建(维修)验收表
3. 重庆市受灾农户倒房重建项目管理十六要件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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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维修需救助申请及审批表 | |||||
单位:人、元、间、平方米 | |||||
受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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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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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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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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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住房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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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镇街 村社 组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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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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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型 (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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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房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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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房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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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重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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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计划 总投入 (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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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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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住房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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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户 主: 年 月 日 | |||||
所在村社委员会意见: 村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 |||||
所在镇街政府审核意见: 镇街人民政府(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应急局审核意见: 区应急局(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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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请人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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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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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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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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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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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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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屋 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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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屋 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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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受损情况 |
倒塌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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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损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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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损 坏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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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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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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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 类型 |
重建 |
重建房屋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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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面积 |
㎡ | ||
重建 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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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 形式 |
集中重建()购房() 分户散建()其他() | ||||
重建地址 |
街镇 村(居) 社(组) | ||||||
维修 |
勾选: 是( ) 否( ) |
维修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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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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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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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的原因或困难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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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验收意见 |
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镇街验收 意见 |
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
大足区倒损房恢复重建/维修验收表(正面)
验收表(背面)
旧房照片
新房照片
附件3
重庆市受灾农户倒房重建项目管理十六要件
重庆市受灾农户倒房重建项目管理十六要件即:公文类(3要件):倒房重建实施方案、倒房重建责任书、补助资金下拨文件。补助类(10要件):倒房户个人申请书、户口簿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房屋宅基地证(房产证)复印件;民主评议记录、张榜公示资料;倒房户台帐;乡镇区县审批件;救助明白卡、补助款发放花名册。照片类(3要件):倒房户倒房照片、新建房屋照片、永久性标示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