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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4747620XL/2020-00013 [ 发文字号 ] 白头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岗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 成文日期 ] 2020-07-1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4747620XL/2020-00013
[ 发文字号 ] 白头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岗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 成文日期 ] 2020-07-10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岗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人:陈奇林           职  务:党工委书记

话:023-43721566    传真电话:023-43721566

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北路西段12号

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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