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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4747620XL/2021-00019 [ 发文字号 ] 白头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岗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4747620XL/2021-00019
[ 发文字号 ] 白头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龙岗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岗街道办事处机关简介

 


联系方式

电话:023-43721566

办公地址

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北路西段12号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时间: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霍应康: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聂  川: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汪培刚: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大工委全面工作,牵头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文工作,分管机关、物业,联系教育工作。

分管党政办、人大办。

联系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龙岗棠香教育督导室。

赵善东:专职党工委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党工委日常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分管交通、目标督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保密、群团、档案、党史、党研、修志工作。

分管党群办、工会、团工委、妇工委、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交通办)。

陈朝忠: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主持纪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察、督查工作,监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

联系公共服务中心。

卢  强: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政法委员,主持武装部全面工作,分管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工作。负责政法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维稳防邪、消防救援、信访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工作,协助分管规划区外城市建设工作。

分管平安建设办、应急管理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村居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东门派出所、龙岗司法所、交巡警龙岗大队、交巡警棠香大队、交巡警摩巡大队、龙岗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胡媛媛: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分管老干部、关工委、编制工作。

宋大珍: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宣传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和旅游发展、体育、文物文博、广播电视。分管财政、审计、金融、税务、邮政、外事、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分管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财政办。

联系区国税局龙岗国税所。

邓思建: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分管台湾事务、民族宗教、社会科学、工商联、生态环境、统计、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老龄、商务、物流、外经外贸、烟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工作。

分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经济发展办(统计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龙岗市场监管所。

李其川:办事处副主任,分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科技、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开发、供销、畜牧、气象、“双代管”、粮食、水电气汛工作,联系发展改革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龙岗水利站。

覃长华:办事处副主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区外)、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城市规划区外)、卫生健康工作,协助分管规划区内城市建设工作。

分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村居建设服务中心、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卫生健康办)、计生协会。

联系龙岗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龙岗中心卫生院。

万  千: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物业、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创文工作。

分管民政和社区事务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敬老院、残疾人理事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公共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

(五)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六)财政办公室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

(八)党群工作办公室

(九)人大办公室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十一)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十二)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十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十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十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十六)农业服务中心

(十七)村居建设服务中心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东门派出所

(二)司法所

(三)规划自然资源所

(四)水电站

(五)市场监管所

(六)龙岗卫生院

职能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机要保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战、法制、武装、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工作;负责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承办政协有关具体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科学技术、商贸流通、扶贫开发、产业发展、产业扶贫、招商引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水、电、气、通信等工作。

(三)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旅游、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等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

(五)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等工作。

(六)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消防、森林防火、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工作;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

(八)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九)人大办公室:负责本级人大工委日常工作,承办人大信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活动、联系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协调筹备等工作,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集中行使街道办事处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交通、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街道办事处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十一)社区事务服务中心:(1)承担社区党建、居民自治、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稳定、法律服务、舆情险情处置、便民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情民意收集与引导、综合信息收集与管理和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社区品牌创建等事务性工作。(2)承担社区水、电、气、通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十二)社区文化服务中心:(1)承担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等事务性工作。(2)承担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十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1)承担劳动、就业创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事务性工作。(2)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十四)退役军人服务站:(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2)协助做好本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3)协助做好涉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访接待工作,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位退役军人。(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结合特定节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十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具体承担街道办事处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交通、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2)承担街道办事处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3)负责完成与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

(十六)农业服务中心:(1)承担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培训、扶贫对象监测、扶贫资金和物资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信息系统维护等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领域的事务性工作。(2)承担行政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动物产品检疫等事务性工作,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消毒等工作;指导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在养殖环节的使用;承担畜牧兽医技术、种畜禽推广工作,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

(十七)村居建设服务中心:(1)承担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自建项目(含农村建设项目、农村综合开发项目)及配套建设的事务性工作。(2)承担住房及物业、市容市貌(含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事务性工作。(3)承担交通建设和道路绿化养护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事务性工作。(4)负责建设统计年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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