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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1-0037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1-11-02
[ 成文日期 ] 2021-08-11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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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1-11-02
[ 成文日期 ] 2021-08-11
[ 有效性 ]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足返足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21)要求,全面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6月8日,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大足新冠防组疫防组发〔202146号),为了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这一政策,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当前国内个别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形势有蔓延扩大的危险为进一步落实我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疫情措施,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二、主要内容

(一)人员健康管理

1. 2021年5月7日(含7日)以来,所有来自或途经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等中高风险所在地区到大足的人员,需要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所属镇街要闭环送至东腾大酒店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进行社区管理。

2. 5月31日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有封闭管控区域旅居史的、健康码为红码到大足的人员,要在东腾大酒店进行14天(从抵达重庆的时间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于隔离开始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人员排查管理

村(居)民委员会需要排查所有外地来足返足人员信息,引导外地来到大足的人员主动在抵达居住地后第一时间到村(居)民委员会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宾馆和民宿、景区等经营主体需要严格排查外来人员信息,并向所在社区报告外地来到大足的人员信息。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站需要监测体温、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转发关于做好涉及甘肃、内蒙古、云南、陕西、宁夏等部分地区来足返足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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