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4844/2023-00006 | [ 发文字号 ] | 金山府发〔2023〕4 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金山镇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5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4844/2023-00006 |
[ 发文字号 ] | 金山府发〔2023〕4 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金山镇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5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山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山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辖相关办公室、单位:
《金山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金山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近期,我区多次发生厂房火灾,2022年12月24日,龙水镇五金街200号木材批发市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000余平方米。2022年12月30日,龙水镇平桥巫金洪五金加工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0余平方米,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大足区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足府办发〔2023〕6 号)文件要求,经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全镇现有的厂房库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明确和落实厂房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厂房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金山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黄顺林(镇长)
副组长:陶华明(政法委员、副镇长)
王 杨(副镇长)
成 员: 李华伟(经发办、应急办、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程安华(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主任)
王 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贻龙(金山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消防管理办,由李华伟兼任办公室主任,罗章伟、唐榕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沟通联络等日常工作。在重要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可结合工作需要,在成员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以强化力量,推进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1.全镇所有厂房、库房(含家庭手工作坊);
2.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车间或库房内的工业场所;
3.利用住宅或出租屋从事生产加工,住宿与生产在同一场所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4.在临街商铺或住宅内,从事餐饮、游艺、经营等,从业人员留宿的经营性场所。
(二)治理重点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4.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6.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7.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四、工作职责
按照《大足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履职尽责规定》(大足府办发〔2020〕72号)、《大足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大足府办发〔2020〕73号),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法监管、履职尽责、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领导、办公室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一)按照《金山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各“网格员”负责本区域厂房库房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金山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详见附件),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得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当场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上报镇应急办。微型消防站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火灾准备工作。
(二)各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办公室或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的厂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镇经发办:负责全镇工业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工业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工业企业培训内容。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
2.金山派出所:重点排查三级重点单位、列管单位厂房企业,督促经营者加强管理,集中整治封闭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等风险;
3.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要严厉打击厂房库房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对相关违章搭建行为进行查处;
4. 镇应急办: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5.镇消防管理办:结合“双随机”系统抽查有厂房库房企业,严厉查处占用防火间距、违规住宿等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消防实战演练,加强“六熟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依法整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镇经发办、金山派出所、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镇应急办、镇综合执法大队、镇消防管理办等单位或办公室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查处力度,形成综合整治的合力。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消防设施未按国家规范标准设置或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责令立即整改;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发现违规住人、存在“三合一”问题的,一律责令立即清理。
(二)实行定期曝光制度。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月在微信、QQ、LED显示屏、网站等媒体,对辖区内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厂房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厂房库房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上报上级,给予奖励,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三)督促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镇消防管理办督促辖区厂房企业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每半年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要严格执行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制度。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要严格执行火灾高危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排查任务,明确整治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排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办公室组织对厂房库房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和隐患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附件2)并每月更新。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4月1日至10月30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按期消除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考评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办公室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厂房库房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分析,精心组织推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准施策,共同防范。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办公室要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及时协调,落实责任,及时交流,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各村(社区)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镇政府把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办公室要层层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落实各项措施。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稳定消防安全形势,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全镇消防安全水平。
各村(社区)请于每月25日前将《金山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附件)上报镇应急办。联系人:罗章伟;联系电话:15223263873。
附件 金山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