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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4844/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金山府发〔2023〕2 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金山镇 [ 发布日期 ] 2023-01-20
[ 成文日期 ] 2023-01-12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4844/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金山府发〔2023〕2 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金山镇
[ 发布日期 ] 2023-01-20
[ 成文日期 ] 2023-01-12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山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山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辖相关单位,相关办公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大足区政府《大足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大足府办发〔2022〕189 号)文件要求,结合金山镇实际,经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金山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金山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夯实基础,严格执法,全面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亡人数,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不发生或少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特别不发生涉及两三轮车亡人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的较大事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金山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黄顺林(镇长)   

副组长:王珠付(党委副书记)

陶华明(政法委员、副镇长)

王  杨(副镇长)

成  员:李华伟(应急办负责人)

周 斌(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大亮(公路办主任)

王  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贻龙(金山派出所所长)

        李兴明(金山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道安办,由政法委员、副镇长陶华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华伟任办公室副主任,罗章伟、唐榕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四、阶段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组织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相关办公室、中心需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进行动员安排。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编发短信提示、在各村(社区)或场镇显眼处张贴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方式,动员全镇人民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 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月21日至10月20日)。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相关办公室、中心需对照工作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点一方案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协同共治,全面开展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分析问题、巩固成效、总结经验、固化机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相关办公室、中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评价,并予以通报。

五、整治重点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重点加强森林防火通道、村民自建路、农业生产便道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省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二)源头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重点是运输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情况,对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把关不严,未严格落实 GPS 动态监管要求;

(三)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改装拼装,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违规载人,逆行、违规掉头、乱停乱放,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货车、农用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不按规定通行、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六)行人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六、整治措施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责任领导:王珠付、陶华明、王杨;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道安办、公路办、金山派出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

1.交通安全整治专项排查。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相关办公室、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集中开展一次交通隐患“拉网式”清理排查,并根据轻重缓急分级限时治理。重点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长下坡、陡坡等危险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情况,发现损坏、缺失的,及时更换修复,并视情况采取临时性安全管控措施,切实保障车辆通行安全。以辖区森林防火通道、村民自建路、农业生产便道等为重点,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分类、逐点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切实全面摸清底数,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范事故风险。

(二)开展道路运输市场大整顿。(责任领导:陶华明;责任单位:道安办、金山派出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

2.深入开展货运装载源头治理。镇道安办、金山派出所督促货运装载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车辆核载质量装载货物,严禁限超载装载货物,不得为非法改装、无牌无证车辆装载;按规定引导安装称重设备,确保车辆不超载上路。特别是针对水泥罐车等事故高风险车辆,要切实督促水泥生产企业严格安照车辆核载质量装载货物。严查货运车辆冒装撒漏等影响市容市貌违法行为。

3.开展农村客运集中整顿。镇道安办、金山派出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要对农村客运企业、“村村通”车辆、驾驶人逐-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停运整改,完善安全措施并验收合格后方准予恢复运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载客、货车超限运输等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三)开展路面交通秩序大执法。(责任领导:陶华明;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道安办、金山派出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

4.加强两三轮车交通违法整治。镇道安办、金山派出所要加大对两三轮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履行属地责任,积极组织“6+5 支力量”以场镇中心、进出场镇主要交通路口、交通安全劝导站为重点,对两三轮车非法拼装改装、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超员、不戴头盔、打伞、酒后驾驶、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提高执法威慑。各村(社区)干部、道安办、金山派出所共同组织建立两三轮车管理专班,明确两三轮车管理责任,推广落实综合治理模式,精准分类施策:在2022年两三轮车信息登记的基础上,继续以村、社区为单位完善两三轮车信息登记,切实摸清两三轮车底数,更新台账,全面掌握辖区两三轮车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信息、主要用途和主要通行线路;道安办要好好利用两三轮车违法学习室,完善学习制度,定期对违法驾驶人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强制提高守法率;各村(社区)、道安办、金山派出所要通过卡片、传单、微信群、电话、院坝会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化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强化驾驶人和家庭成员的安全意识;探索实现以“公益性为主、经营性为辅、家长负担为主、政府加大扶持、企业主动让利”为原则的农村地区学生上下学班车运营模式,有效消除两三轮车因接送学生超员、违法载人等引发的安全风险。

5.加强路面管控执法。公路巡逻民警大队要强化显性用警,最大限度将警力摆在路面,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实行路段承包责任制,将省县道路段划分责任区,落实到每一名执勤民警辅警,实行定班、定时、定岗、定责,确保勤务落实。道安办、金山派出所加大对农村客运车、“村村通”、货车、两轮车、三轮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在定点检查的基础上,针对辖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治理,不定期、不定点地对辖区重要路段和时段开展流动执法,对“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非法改装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扩大整治覆盖面,形成强力威慑。

6.加强酒驾整治力度。金山派出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将酒后驾驶查处时段向夜间、清晨、午间延伸,提高检查密度和频率,不定期对客运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落实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曝光制度。推进禁止酒后驾驶宣传提示进餐馆、进旅店、进娱乐场所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提醒驾驶人自我约束。

7.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牵头负责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排查、整改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隐患,落实农村面包车核载提示和面对面教育提醒。组织农村“6+5”支力量上路执法,严控面包车超员,以两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为重点,严格查处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逆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伍,严把村口、镇口和集市口,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路长工作机制,推广交通安全村民自治公约承诺。

8.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道安办要以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进媒体等“七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到全镇各个行业领域、各个社区村委,加强对客货运驾驶人、两三轮车驾驶人、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组织策划公益劝导、志愿服务等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参与度。

9.加大典型案例及严重交通违法人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资源和媒体平台,对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曝光,开展随手拍、农村交通违法有奖举报等活动,提高媒体交通安全关注度和曝光度,不断提升群众文明意识和守法意识。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辖区党员干部,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干部在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上应带头遵守,严格自我要求。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相关办公室、中心必须按照职责和要求,认真履职,牢固树立敢干碰硬,敢打硬仗,长期作战的思想,不推诿,不懈怠,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形成合力,强力整治。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相关办公室、中心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参与,按照确定的整治目标和标准,层层落实责任,有违必纠,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严格规范、依法处罚、强力整治,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三)文明执法,确保稳定。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相关办公室、中心在现场执法过程中,要注重维护安全稳定,避免因工作方法、措施失当,现场处置错误、执法手段简单粗暴等导致不稳定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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