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4-00044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委发〔2023〕4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7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4-00044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委发〔2023〕4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7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1 |
[ 有效性 ] |
关于成立回龙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各办、站、所、中心、执法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和统筹,根据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主题教育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教办发〔2023〕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成立回龙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莫孝国 镇党委书记
贾金花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利 镇党委副书记
周 建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魏文成 副镇长
成 员:钟 应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东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王虎龙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佐燕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王灯高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经济社会发展办,由陈 利同志兼任组长,杨长旭同志、刘海波同志、许 玲同志任副组长,统筹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 利(兼职)
副主任:杨长旭(镇经济社会发展办负责人)
刘海波(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许 玲(镇财政办主任)
成 员:张 伟、向美霖、陈红利、陈 朋、杜 武
杨远珍、谢均高、龙学洪、廖 刚、杨守忠
韦大志、蔡春华、王秀莉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委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