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4-00032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委发〔2023〕31号 |
[ 主题分类 ] | 未成年人(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1 |
[ 成文日期 ] | 2023-08-0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4-00032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委发〔2023〕31号 |
[ 主题分类 ] | 未成年人(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1 |
[ 成文日期 ] | 2023-08-07 |
[ 有效性 ] |
关于成立回龙镇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
为统筹和加强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经镇党委委领导同志同意,成立回龙镇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曾凡全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平安建设办、民政办、镇团委、宣传办、派出所分管负责人。
回龙镇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平安建设办主任陈 宇负责统筹工作。
二、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镇级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及成员单位开展末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研究推动解决相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重大问题;协调推动相关重点项目、重要工作落实落地;其他需要联席会议协调推动解决的重要问题或落实的重要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联席会议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协调、联络、信息、督办、集中办公等议事和工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三)联席会议成员因职务及职责分工发生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提出人员变更申请,经召集人同意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变更。
(四)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专门印章,由镇党委代章。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委
2023年8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