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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1816G/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回龙委发〔2023〕1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回龙镇 [ 发布日期 ] 2024-02-19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1816G/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回龙委发〔2023〕1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回龙镇
[ 发布日期 ] 2024-02-19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有效性 ]

关于在庆祝建党102周年之际评选表彰大足区回龙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2023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了弘扬正气、选树典型,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紧紧围绕“加快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两大目标,进一步聚焦“国际文旅名城、特色产业高地、城乡融合示范”三篇大文章,确保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进程中贡献回龙力量,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庆祝建党102周年之际评选表彰重庆市大足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的通知》(大足委组〔2023〕110号)有关要求,回龙镇拟以镇委名义表彰大足区回龙镇优秀共产党员32名、大足区回龙镇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和大足区回龙镇先进党组织3个。现就做好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数量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优秀共产党员32名、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先进党组织3个。

二、评选表彰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推荐先进党组织,班子成员近两年内未有违纪违法受查处情况,单位无重大责任事故。

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原则上不交叉、不重复。

三、推荐、审批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由镇党群办负责牵头,各推荐党组织分别组织实施,负责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

(一)民主推荐。5月26日前,各推荐党组织按照分配的名额(附件1),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逐级等额研究提出大足区回龙镇“两优一先”初步推荐对象,并及时就初步推荐对象结构、分布等情况与镇党群办进行沟通(沟通时报送初步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3、4)。

(二)组织考察。5月31日前,各驻村工作组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时,除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外,还要听取镇纪检和政法、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同时,根据推荐对象的实际情况,征求税务、审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部门意见。

(三)确定推荐对象。6月5日前,经组织考察后,各推荐党组织研究提出大足区回龙镇“两优一先”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在本地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推荐党组织支部会议,研究确定“两优一先”推荐对象。推荐对象在考察或公示期间收到过负面反映的,要单独附情况说明。

(四)材料报送。6月12日前,各党组织以党(总)支部名义将“两优一先”有关推荐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镇党委党群办周孙艳处,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1.《推荐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推荐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优秀党务工作者汇总表》《推荐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先进党组织汇总表》;

2.《大足区回龙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大足区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大足区先进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具体、生动、鲜活,能充分体现推荐对象特点、成绩和感人事迹,防止千人一面,避免大话空话套话,篇幅在200字左右;

(五)审核。6月16日前,镇委党群办将对各单位提出的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六)公示。6月19日前,镇委党群办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大足区回龙镇“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镇委党群办将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报请镇委办公会会议研究,以镇党委名义作出表彰决定。

四、表彰方式

确定表彰对象后,镇委将召开全镇庆祝建党102周年座谈会,邀请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代表参会,并宣布表彰决定。

(一)纳入回龙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座谈会进行表彰。邀请受到表彰的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先进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大会上宣读表彰决定,向表彰对象颁发奖牌、证书。

(二)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对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受表彰的先进党组织颁发奖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评选。各推荐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过程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严审细推,规范上报。各单位推荐对象确定后,要对各类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按照“填表说明”仔细把关。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1024(高)*768(宽)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出生日期”)。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在“七一”前后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深入宣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的先进事迹。要把组织推荐、表彰、宣传先进典型,作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足开好局、起好步的进程中作出新贡献。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委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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