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3-0005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8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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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8 |
[ 有效性 ] |
关于印发回龙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回龙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内种植大户:
为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按照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大足区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足农委〔2022〕15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了《回龙镇2022年化肥和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大足区回龙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大足区回龙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开展,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效发展,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大足区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足农委〔2022〕15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以单位面积用量高的地区、作物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绿肥栽培等化肥减量重点技术和抗病品种、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农药减量重点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区2022年化肥使用量减少0.1%,即全区农作物化肥用量控制在26500.5吨,我镇今年化肥使用量减少0.1%,即全镇农作物化肥用量控制在1063.1吨(折纯,下同),比2021年减量0.6吨;全区2022年农药使用量控制在188.83吨内,我镇今年农药使用量控制在9.25吨,降幅0.27%、减量25.03公斤。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46.0%,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4.5%。结合各镇街实际,下达化肥农药减量目标任务(附件3-1)。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技术培训指导。一是强化培训指导。农业服务中心要牵头召开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培训会1次以上。在关键农时季节,对基层技术人员、经销商、规模种植户实现培训全覆盖,并建立培训档案,重点强化规模种植户科学用药培训指导,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二是强化技术宣传。利用主流媒体、村级大喇叭、横幅、标语等形式在镇街、产业基地开展农药减量技术宣传,发放宣传《农药减量技术操作手册》。
(二)持续推进配方肥落地。一是继续配合上级开展全镇测土配方施肥补充采样工作。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化验工作,力争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规模种植户采样全覆盖,及时为业主提供土壤养分数据及推荐配方。二是配合上级加强对遴选的测土配方施肥合作企业管理。对配方落地工作落实配合落实不力的企业进行通报,要及时反馈给区农村农业委。积极引导配方肥进乡镇农资店,拓宽普通农户购买配方肥产品渠道。
(三)健全规模种植户农事记录及减量情况调查。一是要督促指导规模种植户依法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以上;鼓励引导其他规模种植户建立生产记录。规范填写生产记录中化肥农药购买和使用情况,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日期、产品名称、有效成份含量、用量等信息。保存化肥农药购买、使用、库存等环节的原始凭证二年以上,确保减量数据可溯源性,种植户农事记录台账与原始凭证账账相符。二是要选择5户规模种植户建立规模种植户清单,原则上与上年化肥农药减量规模种植户保持一致,及时做好规模种植户化肥农药使用情况调查,形成减量效果汇总表(附件3-2)。三是要在每个规模种植户基地张贴《化肥减量技术操作手册》《农药减量技术操作手册》《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宣传品,提高种植户对配方施肥、科学用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化肥减量技术,以及杀虫灯、诱虫板、生物农药等常用的农药减量技术的知晓率。
(四)扎实做好减量成效典型调查。农业服务中心要配合好区级完成5户规模种植户肥料和农药施用情况典型调查。要围绕本区域规模种植户实施的重点减量技术,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技术推广印证资料,分别于6月中旬、11月中旬前填写上报化肥、农药减量技术推广落地情况表(详见附件4、5),报送区农业农村委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工作数据调度平台,并进行全年减量技术成效情况专家会商分析。
(五)扎实落实试验示范。一是做好市级农药减量示范。各农业项目区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区级审核备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项目示范取得实效。二是规范示范片管理。农业服务中心要建立2个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片,要确定具体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明确创建的目标作物、目标产量、主推技术,规范建立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片到户台账,相关到户台账及时报区级备案(附件2-3)。三是积极开展新技术试验。区级要根据产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开展缓控释肥、功能型肥、机械深施肥、生物农药等化肥农药减量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2个。
(五)积极探索新机制。一是探索主要作物化肥使用定额制。开展做好主要农作物定额施肥验证试验示范,制定发布水稻、玉米、油菜及部分经济作物化肥施用定额标准。二是探索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托管制,要结合社会化服务项目,鼓励扶持统配统施、统防防治的服务组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贾金花同志任组长,农业分管领导陈利同志为副组长,纪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农业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农业服务中心。要亲自抓、负总责,每半年专题研究化肥农药减量工作1次。
(二)强化调度通报检查。将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纳入对年终目标考核,实行倒扣分制。纪委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函告、通报、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要求,加强农事记录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符合立案的依法查处。农业服务中心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产品违法行为,确保农户用上放心肥,安全可靠药,及时将发现的违法线索移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理。
(三)严格依法优化产业布局。认真贯彻《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渝推长办发﹝2019﹞40号),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农业种植;已有的农业种植,镇农业服务中心应当制定限期退出计划并组织实施。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使用农药、化肥的农业种植;已有农业种植应当有序调整为生态有机农业,实施科学种植和污染防治。
(四)加强绩效评估。区级将开展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绩效评估。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2-4),于11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自评分表及佐证材料纸质件(纸质件请加盖公章)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粮油科及农产品质量检测科,相关评价结果应用于粮食安全考核和乡村振兴绩效考核。
(五)加强政策保障。要配合好区级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使用作为规模种植户申报实施种植业相关项目的必要条件。对按照推荐配方生产、销售配方肥的企业申报财政项目给予倾斜,对落实化肥农药减量技术效果突出的农业生产企业及种植大户申报农业相关项目给予倾斜。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开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要加强人力保障,逐级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农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专人专班,配备懂技术的专业人员加强技术指导,保障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