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3-000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9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8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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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9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8 |
[ 有效性 ] |
关于加强“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
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办公室、镇辖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号)文件精神要求,保障群众“五一”假期平安出行,按照市安办《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区县实施重点督导的通知》(渝安办〔2022〕24号),市道安办《关于加强“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的通知》(渝安道办〔2022〕13号),大足安交办〔2022〕15号文件要求,现就“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分析研判
“五一”假期是春节后第一个5天长假,群众出行意愿高,叠加高速公路免费、学生放假、农忙等因素,“四类事故风险”凸显:一是春夏农忙集中用工“伴生”事故风险。当前,农村农用物资运输、小茶园采茶、春耕短途务工出行等活动频繁,农场、果园、养殖场、小茶园超员违法载人事故风险上升。二是中短途集中出行带来的爆发风险,由于疫情影响,自驾短途出行较多,“五一”假日受高速免费政策刺激等,短途自驾游、返乡回乡游、探亲游、学生流等叠加,交通流将出现增长,超员、超速违法易发多发,自驾车辆因路况不熟引发事故风险增大。三是气候复杂多变引发的偶发性风险,据预测,今年春夏我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多、汛期提前、灾害性天气偏重,城市积水路段、农村漫水路桥事故风险上升。“五一”假期晴雨交替,给节日出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各村社区、相关办公室要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与人员流动、车辆流向、事故规律、违法特点因素综合分析,按要求落实四类场所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安排部署。
二、抓好源头隐患清零
道安办、派出所、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要联合对源头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以人车资质、违法处理和日常教育培训,动态监控值守、提醒、处罚,以及进出站(场)把关等为重点,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超员超载车辆出站出场,杜绝 “带病”上路。
三、抓好排查治理
各村社区、道安办、应急办、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道路管理单位要对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治理。一是开展一次季节性隐患再排查。突出车流集中道路,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隧道、穿场过镇、事故多发等高风险路段为重点,针对暴风降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再排查。二是开展一次临时防护措施落实“回头看”。对“五一”假期前无法完成工程治理的,要推动落实一批临时防护措施。对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落实专人死看死守,必要时要报请政府封路禁行。
四、强化协同联动管控
“五一”期间,派出所、应急办、镇道安办、农业服务中心要强化路面联动管控。落实农村地区“6+5支力量”全员上路。劝导站要全部启动,一、二级劝导站每天上岗不少于8小时,三级劝导站每天上岗不少于6小时。镇道安办、派出所要开展驻劝导站执法。村级路长以及综治专干要全员上路巡线,排查隐患,劝导交通违法。镇道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一周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落实全员上路,加强联合检查,严查酒驾、两违等突出违法。
五、抓好联合交安执法
派出所、应急办、镇道安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开展好交安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一次全市交安集中联合整治。“六支力量”要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于4月30日至5月1日展交安7号行动,集中整治非法营运、农村两违、酒驾等易肇事肇祸违法。
六、广泛开展分类宣传
各村社区、相关办公室、有关单位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要落实好“两公布一提示”,公布辖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出行注意事项。文化站要依托广播、“两微一抖”、短信等宣传平台做好假期出行交通安全提示,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景点和线路。劝导站通过播放宣传音频、发放宣传资料,粘贴警示海报等方式,发挥阵地宣传教育作用。对重点驾驶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重点人群,要点对点推送恶劣天气、案例警示、风险预警等安全提示信息,督促安全驾驶、严格管理,督检“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农业服务中心要对辖区蔬菜种植、果园茶园、农村农场等农村务工出行重点企业单位,主动上门打招呼、做警示。要积极发动村社干部,全面掌握群众“红白喜事”动态,上门提醒不在路边办婚礼、摆宴席,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七、督导检查
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每日对“六支力量”上路执法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带队上路疏导交通并组织“6+5支力量”上路执法。
凡“五一”期间因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