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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1816G/2021-00059 [ 发文字号 ] 回龙府发〔2021〕37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回龙镇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 成文日期 ] 2021-08-0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1816G/2021-00059
[ 发文字号 ] 回龙府发〔2021〕37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回龙镇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 成文日期 ] 2021-08-06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回龙镇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回龙镇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中心、所):

现将《回龙镇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回龙镇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认真组织人员接种疫苗,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21年4月-5月)。按照第一阶段部署,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二)推进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2021年5月-6月)。第二阶段,首先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镇疫情防控应急办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8月)。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2021年8月-12月)。在做好前两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全镇各领域人群,全面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三、规范接种服务

(一)接种单位设置。回龙镇卫生院设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定点单位,在3月中旬启用。在5月份启动新建的标准化疫苗接种场所,位于回龙镇卫生院左侧。

(二)规范接种流程。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进行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加强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重庆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回龙镇卫生院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

四、加强监测和救治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镇疫情防控办公室、镇卫生院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立即上报区卫健委。镇平安办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镇防控办要加强对本镇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镇卫生院负责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

五、加强工作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回龙镇疫苗接种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成员如下:

  长:莫孝国  镇党委书记

贾金花  镇党委副书记、镇  

  副组长:钟    镇人大主席

  王昌海  镇副镇长

  员:杜    镇党委副书记

丁刚建  镇纪委书记

  邱龙均  镇政法书记、副镇长

  王东升  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何圣强  镇组织委员

  王中明    镇宣统委员

沈丽萍  党政办公室主任

小组下设工作组,王昌海同志兼任工作组长,成  员:杨长旭、李  杰、谢雪峰、李  中、庹  鹏、李朝福、蔡春华、李应华、谢均高、龙孝洪、韦大志、杨远珍、杨守忠、廖  刚。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严格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扎实细致开展摸底工作,及时上报接种对象信息,有序组织开展接种工作,确保各辖区内符合接种条件的目标人群“应种尽种”。

(三)落实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镇卫生院切实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镇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实报实销。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全面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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