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1-00036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府发〔2021〕7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1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1-00036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府发〔2021〕7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1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8 |
[ 有效性 ] |
关于印发《2021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员会、镇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创建安全畅通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2021年全市全区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足安委〔2021〕1号、渝足防发〔2021〕1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回龙镇2021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春运安全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地生效,切实为群众平安出行、欢度新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村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和压降各类事故,保障春运期间辖区安全平稳,根据镇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春运期间各类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任务,进一步促进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农村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署,严格道路执法管控、农村消防安全宣传、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治、从源头管控,保障春运平安、和谐、稳定。
二、成立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金花 镇 长
副组长:杜 建 党委副书记
邱龙均 政法书记、副镇长
成 员:王中明、陈 宇、刘 彬、黄长江、张小刚、庹 鹏、杨长旭、许 玲、苏晏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平安办,办公室人员:章光龙、尚维、孟 川、欧 竺负责日常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松藻煤矿“9·27”和吊水洞煤矿“12·4”两起重大事故充分暴露出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漏洞多等问题,根源就是责任制悬空、落实不到位。
(二)道路交通安全
1.镇道安办、执法小分队、派出所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执法管理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车辆,坚持每天上路检查,每次不少于3小时。重点对摩托车不戴头盔,两、三轮车违法载人,农村通面包车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春运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各村社区春运期间要全员安排劝导人员上岗履职,紧盯农村道路,“六支力量”对农村客车、面包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等农村高风险车型的有效管控、劝导和查处,春节前后重点时段,切实把好出村、进山关口,防范亡人交通事故发生。强化劝导纠违,劝导站坚决做到看、查、劝、纠、宣、报、封等工作措施,加强源头管理。一二级劝导站每天上岗不少于8,三级劝导站不少于6小时,在赶集日、恶劣天气要延长上岗时间,压实工作责任,严防死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乡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力度,对急弯、陡坡45°夹角、临水临涯、缺少警示标志、缺少护栏、护栏延伸不足、农村自建公路、3米以上路堤路段要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镇平安办,确保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清零。
4.强化督导检查,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劝导站工作督导检查,对各村社区路面守法率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实,效果不好,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消防安全
1.强化基层消防监管力度。应急办、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等力量,重点对老旧小区、敬老院、“三合一”场所、临街商铺、九小场所、农村大院、集中居住点进行排查检查,广泛开展“三清三查”活动(即检查消防车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检查是否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清理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清理可燃雨棚、防盗网,清理违章搭建),切实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素质。要针对冬季生产生活用火用电频繁的特点,特别是春节期间,客流物流量增大、商贸活动增多的实际,广泛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使用“全民消防云平台”,在线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培训。要在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安全取暖、平安过冬”活动,运用微型消防站队员、消防志愿者、快递员等力量,上门开展入户宣传提醒,加强夜间巡防力度,帮助居民查找火灾隐患,实现群防群治。要推广应用智能断电取暖设施和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坚决遏制“小火亡人”。要运用传统媒介方式,利用广播、标语、挂图、宣传单等形式,在社区服务中心、小区宣传栏、农村广播、大型商市场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常识普及。同时要依托新媒体手段,通过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向目标人群,定向推动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四)烟花爆竹
1.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应急办、公安派出所、各村社区综治专干等力量要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过程的安全监管:一是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问题;二是整治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问题;三是整治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的问题;四是整治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的问题;五是整治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问题。
2.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关。依据烟花爆竹产品与质量标准,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标准、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对各环节抽检发现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要严格追溯相关生产、经营、运输等各环节企业(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燃放安全监管。镇应急办要牵头做好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强化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意识。要引导群众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质量过关的烟花爆竹,禁止购买燃放摔炮、拉炮、砸炮等炸感度低,极易发生燃烧爆炸,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要加大检查力度,要以人口密集的公共区域为重点,加强风险排查和管控,严格落实禁、限放措施。要进一步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监管,指导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安全警戒工作。要强化春节、清明节等燃放集中时段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燃放安全。
4.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镇应急办、派出所等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市安委会《关于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渝安委〔2016〕3号)、《重庆市大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安办〔2020〕68)文件要求,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公室,着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废了年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要彻底迫查生产药物来源和产品购销渠道,捣毁非法生产经营经济链条。要严肃责任追究,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人员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镇应急办、公安派出所要在重要国省道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并依托交通安全检查站、森林防火检查站等站点重点对过往箱式车辆、面包车加大检查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运输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运输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积极宣传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强化责任追究,对“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森林防火
1.春节期间,上坟烧纸村民增多,各村社区干部要上门入户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2.镇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3.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4.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镇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要坚持防患于未然,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紧紧围绕我镇的安全生产目标,特别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全面排查等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成立春运期间安全工作小组,对春运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研判部署,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落实措施,协同做好春运期间各项安全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
镇安委会将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进行督查抽查,并对工作开展不及时、走形式、安全执法处罚不逗硬的单位,并纳入年终安全目标考核。
(四)强化责任追究
在春运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期间,凡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依法追究其责任。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