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5480A/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 高升府发〔2024〕8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高升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7-11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5480A/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 高升府发〔2024〕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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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高升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7-11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足区高升镇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升府发〔2024〕84号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足区高升镇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办公室:
现将《大足区高升镇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足区高升镇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
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关于印发大足区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大足农委发〔2024〕5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我镇全面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
一、数据采集与统计对象
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农村中具备高升镇户籍或在高升镇居住3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的农村劳动者。本次数据采集与统计对象为高升镇农村实用人才,主要包括5类,即生产型人才、经营型人才、技能服务型人才、技能带动型人才、社会服务型人才。具体对象如下:
(一)生产型人才。以高素质农民为主要对象,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等。
(二)经营型人才。主要是指在农村开办企业的投资者或经营业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和经营服务人才。
(三)技能服务型人才。主要是指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具有较高技术和服务水平,服务对象达到一定规模(10户以上)的村级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包括村级动物防疫员、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员、肥料配方师、农机驾驶和维修能手、农村能源工作人员等。
(四)技能带动型人才。具有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方面的特长或技能,以从事该行业作为主要经济来源,并能带动其他农民掌握该技术或进入该行业,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作出贡献的人员。包括木工、泥瓦工、漆工、电工、农机能手、家电维修者、理发师、编织工及其他手工艺人等。
(五)社会服务型人才。主要从事农村文化、体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服务,并具有一定影响力或知名度的农村劳动者。包括乡村文体艺术人才、村级财务会计人员、乡村医生、农旅融合人员、村支“两委”班子成员、乡村社会工作人员等。
二、数据采集与统计内容
(一)数据采集数量。各村(社区)采集计划目标数。(附件1)
(二)数据统计内容。主要包括5类农村实用人才的性别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技术水平结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等(附件3)。
三、评价对象及指标
(一)评价对象。面向全镇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分类评价工作。
(二)评价指标。总体上分为三大类九小类评价指标,三大类即基本素质、能力表现、职业业绩;九小类即道德品质、科学素质、文化水平、职业等级、产业能力、特殊贡献、经济效益、社会声誉、群众公认(附件4)。
(三)评价等级。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三个等级,按量化评分进行等级认定。其中:得分低于70分的不评价等级,70—79分的评价为初级,80—89分的评价为中级,90分 及以上的评价为高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四、评价流程
(一)个人自愿申报。符合农村实用人才条件的个人,通过手机、电脑自愿填报或到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集中统一填报,每个自然人只能申请一种类型且不能重复申请。
(二)村(社区)核准初评。村(社区)对辖区内自愿申报农村实用人才的自然人信息进行核实,并按照分类评价实施细则开展初评。初评结果经申报人确认后,报送镇人民政府。
(三)镇审核推荐。镇人民政府按照农村实用人才分类评价实施细则,抽查申报对象相关信息,若出现不实情况,及时更改完善。严格把握农村实用人才标准,将高级比例控制在农村实用人才的8%以内。审核后,推荐报送区农业农村委。
(四)区县公示认定。区农业农村委根据镇街推荐名单,综合评估后,会同区委人才发展中心、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化旅游委研究提出拟认定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认定后的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全市人才队伍统一管理。
(五)市级备案。区农业农村委将认定后的农村实用人才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五、服务与管理
(一)教育培训
通过认定后的农村实用人才,应不断加强素质提升学习,不断提高农村各层次实用人才接受科技知识的能力,应用新技术新方法解决现实生产问题的能力,提高创新创业和脱贫致富的能力。对学有专长、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农村中青年实用人才,有计划地进行重点培养。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的作用,广泛开展大中专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以及农产品加工、农业经理人、市场营销、农业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二)动态管理
认定后的农村实用人才由全市分区县统一编号,具体为省级代码大写+农村人才代码大写+区县代码汉字 +6位数字编号:如CQNCRC大足000001。力争在2024年底以前,初步建立村社、镇街、区三级农村实用人才资源信息库,全区农村实用人才完成第一次评价认定登记后,每年12月20日前镇街将新申请评价认定的农村实用人才、由初级向中级、中级向高级晋级的农村实用人才录入数据库并推送市级数据管理平台。对已评价认定的农村实用人才,每3年复核一次,若有违法行为、不诚信行为、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不再从事农村和农业工作的将取消农村实用人才资格,同时注销农村实用人才证书。
(三)政策扶持
加强对认定后农村实用人才的各类政策扶持,根据实际整合农业生产补助项目、贷款贴息、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以及在土地整治、小型水利、道路设施等方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特别是优秀的农村实用人才倾斜;推荐事迹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参加各级先进工作者和劳模评选;对政治素质好,创业创新能力强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要推荐他们进村级班子或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组织办指导下,镇农服中心负责农村实用人才的各项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农村实用人才的工作开展,构建较为完善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管理工作制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农服中心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实用人才的各项具体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评价实施细则、指导村社开展申报、初评和审核工作,负责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后续管理、协调各部门落实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各项政策扶持。
(三)制定激励政策。完善以高素质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统计、动态管理、教育培训、政策扶持“四位一体”的制度规范,加快制定适应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和成长的激励政策,推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长期有序健康发展。
(四)加大总结宣传。各村、社区和相关办公室要加强认定工作的总结和交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广泛宣传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高升镇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目标数量
2.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表
3.大足区高升镇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统计表
4.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分类评价量化指标一览表
附件1
高升镇农村实用人才
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目标数量
序号 |
镇街 |
单位(人) |
1 |
先进村 |
35 |
2 |
建设村 |
35 |
3 |
双牌村 |
35 |
4 |
旭光村 |
35 |
5 |
太和村 |
40 |
6 |
红光村 |
35 |
7 |
胜光村 |
35 |
8 |
新光村 |
35 |
9 |
华升社区 |
35 |
合计 |
320 |
附件2
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表
一、基本信息 | |||
(一)基础身份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民族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
(二)社会身份信息 | |||
人大代表 |
是/否 |
政协委员 |
是/否 |
村支“两委”成员 |
是/否 |
学历 |
|
职业资格等级 |
技术水平结构 |
||
高素质农民 |
是/否 |
农村致富带头人 |
是/否 |
(三)参加培训信息 | |||
培训内容 |
|||
培训日期 |
培训课时 |
||
(四)获得奖项和荣誉信息 | |||
获得荣誉情况 |
|||
获奖类别及等级 |
获奖日期 |
二、产业信息 | ||||
产业所在地 |
||||
产业类型 |
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技能带动型/社会服务型 | |||
劳动力人数 |
||||
(一)生产型 | ||||
主体产业 |
主要项目 |
|||
项目详情 |
产业规模 |
|||
上年收入 |
从业年限 |
|||
(二)经营型 | ||||
主体经营类型 |
投资规模 |
|||
上年收入 |
从业年限 |
|||
(三)技能服务型 | ||||
技能服务类型 |
服务人群数 |
|||
上年收入 |
从业年限 |
|||
(四)技能带动型 | ||||
技能带动类型 |
带动人数 |
|||
上年收入 |
从业年限 |
|||
(五)社会服务型 | ||||
社会服务类型 |
服务人群数 |
|||
上年收入 |
从业年限 |
附件3
大足区高升镇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年月日 | ||||||
项目 |
农村实用人才总数(人) |
其中 | |||||
生产型 |
经营型 |
技能 |
技能 |
社会 | |||
服务型 |
带动型 |
服务型 | |||||
合计 |
|||||||
性别 结构 |
男性 |
||||||
女性 |
|||||||
学历 结构 |
研究生 |
||||||
本科 |
|||||||
大专 |
|||||||
高中 (含中专) |
|||||||
初中及以下 |
|||||||
年龄 结构 |
35岁及以下 |
||||||
36-40岁 |
|||||||
41-45岁 |
|||||||
46-50岁 |
|||||||
51-54岁 |
|||||||
55岁及以上 |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4
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分类评价量化指标一览表
评价 对象 |
评价指标 |
得 分 |
合计 |
总 分 | |||
评价指标 (三大类) |
分值 |
评价指标 (九小类) | |||||
李 某 某 |
基本素质 |
15 |
道德品质 |
5 |
|||
科学素质 |
5 |
||||||
文化水平 |
5 |
||||||
能力表现 |
45 |
职业等级 |
10 |
||||
产业能力 |
25 |
||||||
特殊贡献 |
10 |
||||||
职业业绩 |
40 |
经济效益 |
30 |
||||
社会声誉 |
5 |
||||||
群众公认 |
5 |
《大足区高升镇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