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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897750/2023-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高坪镇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7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897750/2023-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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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高坪镇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7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坪镇2023年度森林防火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故,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高坪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高坪镇2023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是镇政府应对森林防火处置的预案,确定政府及各部门对森林防火处置工作的领导和责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确定各部门的应急救援职能,做到相互配合,紧密衔接,共同完成森林应急救援任务。
(二) 必须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联合行动”的原则实施处置。
(三) 发生了森林火灾事故,必须及时报告镇政府,严禁拖延时间,严禁隐瞒虚报。发生火灾事故的村应根据事故情况和自身处理能力及时组织扑救,自身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增援。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主任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协调组织扑救工作。
二、森林危险源预测
主要分布在冒咕村、高峰村、茨竹村森林覆盖较好及重点区域的几个村,火灾是主要危险源。
三、森林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知道发生了森林火灾事故,必须立即向事故单位领导、政府文书室和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当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同时启动应急预案,核实报告内容后,立即向区委、区府、林业局报告,请求救援。报告的内容说明火灾事故发生所在地址、发生时间、事故的发展状况、发生的简要原因、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报告电话:43301021,将事故报告相关部门的报告过程做好记录。在事故施救过程中,每隔半小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处置。处置森林火灾,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镇人民政府和各村、各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较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尤其要做好应急处置的人员、技术、物资等储备工作。镇上准备实施器械:水泵1个、灭火器200个、铁扫帚150把、砍刀140把、油锯16台、割草机8台、电筒150个、防火鞋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3. 能自行施救的火灾事故应立即实施施救,不能自行施救的事故必须火速向有能力施救的单位请求救援,实施救护。准确定出隔离带位置,组织人员砍、割出隔离带。
4. 快速反应,及时有效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现场指挥部,强化应急响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江振声任组长、人大主席李泽明任副组长,由李小菊、杨朝维、夏宇、汪勇航、陈珍华、郑晓锋、黄秀琼为成员。
(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向各工作组传达指令,协调并监督落实。
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分析工作动态,决策下一步的工作实施步骤。
(三)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1. 火灾现场扑救组:由江振声任组长,李泽明为副组长,李小菊、夏宇、汪勇航、李勇、肖文建、黄开立、蒋晓辉、陈勇、谭培明、杨勇、杨雪、杨锐、王政、罗凌柯、杨清华、李正、伍成高、赵伟、熊柳俊、郑列、林欣欣、许安龙、唐攀、黎敏、胡俊、杨清、王龙江为成员。
2. 后勤保障组:由陈珍华任组长,王龙江、唐小兰、王立凤、罗明松、谭培素、刘卉蕊为成员,负责火灾扑救的设备供给、生活安排、饮水供应,并组织群众搞好运输。
3. 宣传报道组:由黄秀琼任组长,黄开立、田益凡、江杨、杨炜、李好为成员,负责宣传报道,接受媒体采访工作。
4. 调查取证组:由汪勇航任组长,李勇、蒋晓辉、杨勇、肖文建等为成员,负责事故经过、原因和责任的调查取证工作。
(四)组建常备应急分队。李泽明担任队长,夏宇为副队长,肖文建、蒋晓辉、李勇、唐攀、黎敏、胡俊、王龙江、郑列、林欣欣、熊柳俊、陈明建、杨勇、谭培明、杨雪、谭培素等为队员。
(五) 各村组建常备应急分队。人员每村30人,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分队人员的召集和日常训练。应急分队由镇政府统一调度。
六、应急行动
1.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党政办公室迅速通知各办公室和相关单位、部门抢险救援。卫生院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2. 各村(社区)、各单位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即引导必须撤出、疏散的群众安全、及时、高效、有序地撤离危险区。
七、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苗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现场指挥长向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组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八、附则
奖励与责任追究
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
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本预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一年一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