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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897750/2022-002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高坪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2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897750/2022-002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高坪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2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2 |
[ 有效性 ] |
关于印发《高坪镇2022上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
现将《高坪镇2022上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高坪镇2022上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渝府发〔2022〕1号),《关于开展2022上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函》(应急危化二〔2022〕1号),《关于开展2022上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大足应急〔2022〕41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大力整治安全顽疾及突出违法行为,提升烟花爆竹安全基本面,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决定组织开展2022上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前,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严格落实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等措施办法。切实加强源头监管、过程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镇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振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夏 宇(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 勇(镇应急办负责人)
肖文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胡 俊(镇应急办工作人员)
集中整治期间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零售店(点)
1. 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
2. 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 “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
4. 销售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问题整治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见附件1。
四、整治方法和时间安排
专项执法检查从2022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集中开展,分阶段开展企业自查、全覆盖执法检查和督查检查:
(一)企业自查。3月底前,全镇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对照相应的隐患排查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治理台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二)全覆盖执法检查。5月20日前,开展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对全镇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进行安全检查,并对零售店(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三)强化督查检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情况做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及镇属相关单位要认清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形势,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斗争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主要措施抓紧抓好,严格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执法处罚。做到应执法、尽执法、严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顶格处罚。强化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地区和单位协同查处。要认真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强化行刑衔接,会同刑事司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从即日起,广泛宣传发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要向社会广泛宣传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群众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远离非法烟花爆竹。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附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附件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检查零售店(点)名称:
序号 | 排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 |
2 |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 |
3 | 零售场所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AQ4128规定。 | |
4 | 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 | |
5 | 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 |
6 | 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整齐、稳定。 | |
7 |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 | |
8 | 是否销售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 | |
9 |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 |
10 | 是否在店门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 |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党政办 2022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