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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688897750/2021-00634 [ 发文字号 ] 高坪府〔2021〕168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高坪镇 [ 发布日期 ] 2021-09-25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688897750/2021-00634
[ 发文字号 ] 高坪府〔2021〕168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高坪镇
[ 发布日期 ] 2021-09-25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坪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站、所)

根据《大足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大足公安发202163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高坪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

                                     2021916


高坪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

    为严防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按照区委、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部署要求,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各村(社区)“属地”和镇属相关单位“属事”作用,按照“全面摸排、重点管控”的原则和“精准、完整、鲜活、到位”的要求,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即肇祸类、肇事类、其他高风险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排管控,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对每名摸排确诊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人建立联合服务管理小组,落实看护人员责任,采取针对性救治、服务、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摸排管控工作,推动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社区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强化医疗救治和保障,加强患者信息共享、实战应用,提高预警能力,有效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级层面由镇平安建设办、高坪派出所、镇卫健办、高坪司法所、镇民政办、镇财政办、镇社保所、镇残联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摸排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平安高坪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重点人群专项组等相关工作机制,分工推动、落实摸排管控工作。各村(社区)要参照镇级模式,结合自身情况,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抓好本地区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

、工作措施

摸排、评估、采集、管理等工作,按照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原则开展,患者在居住在我镇但户籍在镇外区内的,或者户籍在我镇但是居住在镇外区内的,由我镇综合管理小组通报患者主要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患者跨区人户分离的,我镇综合管理小组应及时上报区级主管部门。

(一)对有掌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可能的渠道一律组织梳理摸排,列出诊断评估名单。一是高坪派出所全面梳理公安部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精神障碍患者模块(以下简称“公安库”)中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二是镇卫健办全面梳理2019年来曾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具有医疗资质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接受住院治疗、救助的患者信息,通过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卫生库”)和公安库比对,核准其中未入库人员信息。三是镇卫健办、高坪司法所梳理2019年来全镇曾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执行强制医疗、解除强制医疗等人员情况。四是镇民政办、镇残联等单位全面梳理2019年来民政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收留及办理精神残疾证的患者信息。五是镇街综合管理小组依托辖区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采取分片包干等方法,掌握本辖区常住、暂住、流浪或本单位工作人员情况,参考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附件1),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上述梳理情况,按照患者住院治疗(在强制医疗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在家居住(就学、就业、休养)、羁押服刑、强制隔离戒毒、下落不明等情况分类列出拟诊断评估名单,填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台账》(附件2)。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摸排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交换至区卫健委和区公安局。

(二)对摸排出的人员一律开展诊断评估,掌握确诊患者现实状况。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小组办公室要协同相关职能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具有医疗资质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采取集中诊断、个人门诊等方式,对新摸排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和危险性评估。对于确诊患者,镇综合管理小组要组织相关职能单位,逐人摸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现实状况,主要包括患者治疗服药、监护情况、病情变化、家庭经济等方面,掌握其病情是否稳定、是否规律服药(治疗)或参加康复训练、治疗康复处所(入院治疗、居家服药、社区康复等)、有无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类型(法定监护人,单位,村、居委会)以及病人经济状况,有无能力承担基本治疗费用等现实情况。

)对所有入库患者一律加强救治服药,落实监护责任。镇属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始终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律服药、疾病发作及时送医治疗作为服务管理的首要任务贯彻落实,重点解决患者救治服药问题。要充分保障在家居住(就学、就业、休养)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治疗,对公安库患者及其他贫困患者实行免费服药,确保患者“吃得起”“吃得上”药。对病情不稳定需住院患者,及时督促或协助患者家属送院治疗,对家属不配合送医治疗的,由村(社区)干部办理入院手续,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统筹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精准实施分类救助,切实降低基本医疗费用中患者个人支付比例。对不符合出院条件但患者家属要求出院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衔接,对患者或其监护人做好沟通解释,继续住院治疗至患者病情稳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为服药依从性差、无监护、弱监护且不能落实规律服药的患者提供长效针剂治疗。通过“以奖代补”政策推动监护责任落实,引导监护人落实监管看护责任;对因监护责任未落实导致患者肇事肇祸的,引导协助受害方依法向责任方追偿。

)对列管患者一律摸清现实状况并逐一分类,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我镇综合管理小组要督促指导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成员落实联合随访、救治救助等工作措施,根据随访时患者的现实状况逐一跟进落实分类管控措施。一是对病情稳定居家康复患者,与监护人畅通沟通联系渠道,督促监护人落实监管看护责任,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督促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二是对处于发病期极易肇事肇祸的患者,督促家属及时送医治疗。三是对无监护、弱监护的患者,按照法律规定落实指定监护及规律服药措施,确保患者有人管、有药吃。四是对住院治疗患者,做好与院方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患者出院后的病情变化及服药情况,严防漏管失控。五是对流动暂住患者,户籍地和居住地要严格落实“双排查、双通报、双稳控”措施,户籍地负责采集录入、医保救助、治疗服药、以奖代补等经费及政策支持,居住地负责组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落实日常管控、诊断评估、处置送医等工作。六是对下落不明、失访等患者,要书面报告综合管理小组组织专班落实查找,严防患者在外肇事肇祸。

)对存在的矛盾纠纷一律干预调处,及时打开患者心结。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摸排管控过程中,要加强了解社情民意、把握社会脉搏,提早发现与精神障碍患者有关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可能引发案(事)件的矛盾纠纷风险。对进入视线的矛盾纠纷,一律要认真了解情况、积极开展化解。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统筹应对涉精神障碍患者矛盾纠纷,根据“属地”“属事”职责,明确专人盯办化解。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在打开患者心结、疏导患者心理上下功夫,严防“微事变大、小事搞炸”。

)对有肇事肇祸危险的患者一律依法收治住院,严防造成现实危害。镇属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对在库患者加强情况掌握,对已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律依法实施住院治疗。对被解除强制医疗后又有肇事肇祸行为或苗头的,一律依法收治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予以支付,剩余费用由监护人或负有监护责任的相关单位承担。对现实危险等级被评估为3级以上的患者,一律实行先收治住院,病情稳定后再落实居家康复和社区管理的模式。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级层面部署和我镇实际情况,摸排管控工作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查漏补缺和巩固深化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按照通知要求,成立摸排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充分依托平安大足建设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明确时间节点、重点内容、责任单位、实施措施和落实标准,形成任务推进台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职能单位要按照《大足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职责,集中力量开展摸排管控。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可以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交流学习、自抽自查,确保摸排管控工作按进度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其中,在2021年9月底前要先对公安库患者进行重点梳理、清洗、补充、落实分类管控,并集中收治一批有肇事肇祸危险的患者,严防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

(三)查漏补缺阶段(2022年3月4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工作,对前期摸排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和纠错,并规范添加备注和检查记录。对摸排管控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积极研究解决。

(四)巩固深化阶段(2022年5月)。积极总结提炼摸排管控工作成效和经验,对其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的,进一步巩固深化,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职责

镇平安建设办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将此次摸排管控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督促指导我镇综合管理小组组织开展好辖区患者摸排管控工作。镇卫健办要充分发挥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办公室作用,逐人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并视情会同高坪派出所、镇民政、残联等单位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提出就诊指导意见,加强服药管理;对确诊并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信息及时上报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等部门。高坪派出所要积极推动开展此次摸排管控工作,及时将公安库核实或者撤管、补充的患者信息反馈给区卫健委,会同相关单位落实分类管控措施。镇民政办要根据区公安局、区卫健委提供的入库人员信息,按职责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为有意愿的居家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高坪司法所要及时将司法鉴定机构、社区矫正机构等掌握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通报镇卫健办和高坪派出所。镇财政办要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做好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支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正常开展。我镇综合管理小组要切实发挥具体牵头作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辖区内的摸排管控工作,制定摸排管控工作计划,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落地落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镇属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将摸排管控工作作为筑牢精神卫生工作根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

(二)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镇属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按照《精神卫生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9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三)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镇属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按照《重庆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责任倒查工作办法》七必查内容,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逐一倒查剖析,通过案(事)件查找源头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按照职责要求落实责任,定期通报、定期清零,全面补齐工作短板。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镇属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常态化开展摸排管控工作,确保及时发现辖区内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救治、服务措施。

(五)讲求方式方法,体现关爱服务。镇属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扎实细致地开展摸排,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关爱,对摸排管控工作不作公开宣传报道,杜绝运动式作法,避免刺激患者情绪,防止给患者家属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对符合入库条件的患者,要做好救治服务工作,多做其监护人、家属的解释工作,通过落实现行政策,帮助解决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争取配合与支持。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严格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镇属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对摸排管控工作中掌握的信息,要严格保密要求、严格查询程序,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传播扩散。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考核问责。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摸排管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摸排管控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按照《重庆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责任倒查工作办法》开展责任倒查。

(八)强化信息报送,确保成果落地。镇属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及时报送各阶段工作成果到镇平安建设办2021919日、20211219日、2022319日前报送附件3和附件4(阶段性成果),2022519日前报送附件3及附件4(总结性成果),相关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实时报送。

镇平安建设办联系人肖文建,联系电话:13635455797


附件:1﹒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台账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撤管情况台账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专项行动情况台账



附件下载:

附件1 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docx
附件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台账.docx
附件3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撤管情况台账.docx
附件4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专项行动情况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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