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897750/2021-00046 | [ 发文字号 ] | 高坪府〔2021〕92号 |
[ 主题分类 ] | 地质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高坪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1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897750/2021-00046 |
[ 发文字号 ] | 高坪府〔2021〕92号 |
[ 主题分类 ] | 地质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高坪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1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关于印发《2021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机关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灾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结合《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大足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的精神,为预防我镇地质灾害,有效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同意编制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现将《高坪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我镇是地质灾害多发区、高发区、中易发区,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直接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大意义,认清我镇地质灾害的严峻形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建立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高坪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高坪镇位于大足区城区西北部,深丘峡谷地貌,地质构造较为复杂,高坡村社较多;辖区内年降雨量大,且多大雨、暴雨。属地质灾害多发区、高发区、中易发区,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具有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危害大等特点,给我镇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2021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在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巩固我镇2020年地质灾害零伤亡成果,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尽力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2021年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市区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镇辖区的强降雨较多,暴雨频率加大,加之人为活动破坏自然环境和各类不良建设工程引发地质灾害突出,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一)近几年来我乡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
自2006年以来,我镇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患点22处,其中危岩18处,滑坡4处,主要分布在全镇8个行政村。通过搬迁房屋、人工除险等方式治理地质灾害后,现仍有9处(10个点)需要治理,目前各监测点未发现异常变形“前兆”,处于基本稳定状态,但也有少部分地质灾害点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要及时搬迁治理。由于部分地质灾害点群众受经济条件制约、安全意识不强,房屋没有及时搬迁、治理,仍受危岩、滑坡危险,所以防治任务仍然繁重。
(二)2021年地质灾害易发区预测
我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在辖区内的瓦店村、茨竹村、新兴村、月台村、高峰村、玄顶村、青龙社区、冒咕村等8个村(社区)。
(三)2021年地质灾害危险区预测
我镇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区主要分布在茨竹村、玄顶村、冒咕村、新兴村等,灾害规模危险程度较大,受危险群众较多。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预测
我镇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5—10月),因受2008年“5.12”特大地震影响,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明显增多,加之因人类不良工程活动,也易导致地质灾害发生,因此,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应以汛期(5—10月)作为重点防范期。
同时,地质灾害具有不确定性,不完全由降雨所诱发,有时在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其中又以危岩、崩塌及人类不良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因此,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在非汛期同样也不能丝毫懈怠。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我镇属丘陵地带,是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高发区、多发区,地质灾害点多且复杂,如附表所列的是我镇2021年重点监测、预防的地质灾害险情点,其稳定性差。由于受干旱、撂荒影响,部分水田、旱地等因无人管理,已干涸裂口,导致雨水渗透,加之受雨水冲刷、浸泡等因素逐渐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险情点或发生地质灾害,而往年未治理的地质灾害点可能因暴雨、长时间降雨、雨水渗透或其他自然灾害等因素,逐步变形。各灾害险情点所在的村、社,务必要根据镇政府的预案,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一)由规划和自然资源所牵头,会同有地质灾害点的村的驻村干部、村社干部,对全镇的灾害险情进行排查和巡查,提出有力可靠的措施,每处灾害点都要制发“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及“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表”。落实好责任人,划出警界线,确定报警信号和人员撤离路线,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彻底清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二)搬迁住户。对不宜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地质灾害点,由建设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受地质灾害危险的搬迁户制定出搬迁计划,将地质灾害危及的住房户及时分期搬出危险区。并设立地质灾害危险警示牌。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测。地质灾害点所在的村要确定各灾害点监测人员,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特别是大风暴雨后检查,对有异常情况的灾害点及时上报镇政府。同时各监测人员一定要做好每次巡查的监测记录,镇政府将在每一季度对监测记录进行检查。
(四)加强管理,减少损失。在严格各类地质灾害点管理的同时,严禁各类地质灾害点及其影响范围内从事治理地质灾害以外的其他任何不良工程活动,尽量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1. 新兴村1社谭家湾危岩危及5户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1)加强监测,设立警示牌,发放“明白卡”。(2)落实明确监测人。(3)制定人工切除危岩的操作办法。(4)请求县区国土房管局适当补助资金,切除危岩,消除险情。
2. 茨竹村1社小脚岩危岩、玄顶村5社周家沟滑坡、新兴村1社姚家沟滑坡、新兴村2社白岩危岩、冒咕村8社瓜子堂危岩、冒咕村6社庙儿湾滑坡、青龙社区8社六角丘、冒咕场镇滑坡等地质灾害危及17户农民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范措施:(1)加强监测,设立警示牌。(2)落实明确监测人。(3)动员住房户及时搬迁房屋,请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适当补助搬迁经费。(4)尽快实施人工爆破或人工切除出险。制定防灾预案,发放明白卡。
三、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制度
由规划和自然资源所牵头,会同各村驻村干部及村社干部,对各村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基本确定:定期每月1次,集中检查时间在汛期(5—10月),不定期为每场大暴雨后。
四、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灾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各村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一支专门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加强监测人员的管理,明确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的职责,力争把我镇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把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各部门的职责
1. 中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主管高坪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高坪镇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防治规划以及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应急调查和处理事务,组织巡回检查和开展监测预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搜集全镇灾情信息,掌握救灾情况,发布灾情信息,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镇救灾工作,为镇政府指挥抢险救灾提供意见和建议,及时将灾情上报区救灾办,会同村社做好灾民转移、灾民生活安排。需要的救灾资金及物质,送镇政府审批后实施。
3. 财政所:负责及时筹集调度防灾救灾资金,预算安排一定的工程资源经费,确保防灾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查看全镇地质灾害发生后损失的粮食作物面积及粮食损失情况。
5. 卫生院:组织医护、防疫人员及药品、药械进入灾区,帮助、指导灾区防病消毒、救治伤病员。
6. 综治办及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主要的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村民委员会职责
1. 负责本行政区各灾害点的调查、监测、上报工作。
2. 会同区、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作。
3. 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4. 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 组织力量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处理善后事故,救济灾民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妥善安排上级拨付专项救灾经费,储备抢险救灾物资,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治理,及时将所在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上报镇政府,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确保一方平安。
(三)中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职责
1. 负责高坪镇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2. 编制好辖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镇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防灾预案要求对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点都应圈定警界范围,设置悬挂警界标志,确定警报信号及落实撤离路线,落实监测人及防灾责任人。
3. 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地质灾害汛期检查组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汛前排查、汛期巡查及汛后核查。
4. 对较大级以下地质灾害请示区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提出防治方案,报镇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5. 每年末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告本辖区内地质灾害检查、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遇到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则按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灾害要求,及时上报。
6. 对本辖区2021年新发生(发现)的地质灾害和原有地质灾害发生新的变形或险情的,均应填制地质灾害灾害调查表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场调查核实,确定其灾害等级后,填写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表”,并在汛期将“两卡”、“一表”发送到监测点责任人手中。
(四)汛期检查组职责
1. 加强落实地质灾害体的监测工作,对变形逐步加剧的灾害体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作好临灾预报,杜绝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
2. 积极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防灾知识,并向当地群众讲解地质灾害观察识别办法,让群众认识到地质灾害类型,特别是灾害前兆。
3. 认真传授地质灾害的监测方法,如何建立观测点,现场传授和指导险区群众在紧急情况下采用什么方式和路线撤离避险。
4. 通过汛期,将重大地质灾害预案落到实处,完善群专结合和群测群防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5. 每周五和每月末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告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后迅速上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五)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为提高我镇在汛期及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处理能力,更好地落实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地质灾害各项制度,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现成立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电话:43301021),其组成人员如下:
镇应急指挥部成员:
指挥长:
江振声(镇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13609415373
副指挥长:
李泽民(镇人大主席) 联系电话:13709411899
赵柏杨(镇党委副书记) 联系电话:19923802316
胡 霞(镇纪委书记) 联系电话:13808322670
唐 友(镇政法委书记) 联系电话:13883352178
陈昌华(镇政府副镇长) 联系电话:13996089395
陈珍华(镇政府副镇长) 联系电话:15223123457
周前云(镇党委委员) 联系电话 13883348677
陈世兰(镇党委委员) 联系电话:13883222000
成员:
郑晓锋(党政办主任) 联系电话:15025605369
杨 勇(社会事务办主任)联系电话:13983672653
杨清华(建设办主任) 联系电话:13368359838
黎 胜(高坪派出所所长)联系电话:15923224538
许安龙(财政所所长) 联系电话:13512340547
邓肇华(规资所负责人) 联系电话:13883704033
李 勇 (应急办主任) 联系电话:13808348079
杨清良(镇卫生院院长) 联系电话:13883798408
指挥部下设应急分队,应急分队成员组成如下:
负责人:赵柏杨、陈昌华
成员:杨清相、唐攀、许传生、郑晓峰、陈勇、杨勇、代中兴、杨清华、邓肇华、肖文建、刘兵、李勇、杨雪、谭培明、黎敏、金锐。
五、地质灾害处理与灾害报告
(一)地质灾害处理
各村民委员会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的进一步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当地村民委员会应当启动并组织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灾情报告
地质灾害发生后,当地村民委员会必须迅速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规模较小的地质灾害,由镇政府调查核实处理,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上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生重、特大地质灾害时,由镇政府在2小时内向区级政府报告受灾信息,12小时内上报灾情及救灾情况,并抄送区级有关部门。
灾情报告内容:地质灾害的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谎报、假报,灾情数据未经核实,不得公开报道,灾情的发布以政府指定的专门统计数据为准。
附件1:高坪镇地质灾害点防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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