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26752907/2021-001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国梁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9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9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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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国梁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9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9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的通知
国梁府发〔2021〕31号
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市大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相关事宜的通知》(大足安委〔2019〕1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特设立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 刘志勇 政法委员
副主任: 郑瑞银 派出所所长
成 员: 龙秀英 平安办主任
王 黎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曾 聪 司法所所长
李东升 市政办主任
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是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构,设在应急管理办,主任刘志勇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工作人员由陈冰、谭元虎组成。
二、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深入分析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三)每年与村、学校等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车管业务,建立本辖区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和警保联动快处工作。
(五)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执法权限,组织“6+5”支力量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执法工作,对农村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罚。
(六)负责辖区劝导站建设,监督、指导劝导站做好农村道路的“看、查、劝、宣、纠、封、报”等工作。
(七)完成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党政办 2021年11月29日印发